发布时间:2024-11-10 03:15:10 来源: sp20241110
视频中,小朋友们兴致勃勃谈论的是一种叫“烟卡”的游戏。记者在多地采访中发现,当下,这些从卷烟盒上剪下一部分,折叠制作成卡牌的所谓“玩具”,正在不少青少年群体中流行。
学生家长 李女士:见到谁都会要“烟卡”,就是太迷这种东西了,就是自己已经沉迷于这种“烟卡”了。
学生家长 蒋先生:我说小孩子你在玩什么东西,他说班上同学都在玩。
不久前,四川成都的蒋先生发现孩子和同学玩起了“烟卡”,为了能够拥有更多的“烟卡”,孩子在路上到处捡拾,蒋先生用手机记录了孩子的这一行为。
学生家长 蒋先生:因为本身我不抽烟,然后他现在对烟的了解比我还更清楚,就知道什么烟更贵。贵的烟,那个烟壳折出来就更体现什么东西,跟同学开始攀比起来了。
采访中记者发现,“烟卡”在青少年群体中引发沉迷、攀比的情况,并非个案。
小学生:好的“烟卡”要相等才能玩。
记者:“和天下”“中华”(烟卡)能一块玩儿,是不是?
小学生:嗯,要相等,要不然输了,亏得太惨了。
记者:是什么牌子和什么牌子玩?
小学生:不是,就是同等价值(烟卡)的一起玩。
沉迷寻找昂贵的烟盒,有的孩子不惜去垃圾堆捡拾。
小学生:上一次看见有个小孩在那扒垃圾桶,然后我就去问你干啥呢?他说你看我从垃圾桶捡了这么多。他捡了3个“泰山(烟盒)”、1个“中华(烟盒)”。
更有甚者,一些青少年为了贵“烟卡”误入歧途。今年7月在四川某地,就有6名未成年人为了获取“烟卡”,悄悄潜入当地的一家商户中,盗窃了6万余元的高档香烟。不少家长反映,“烟卡”的风靡,会对青少年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
学生家长 刘先生:现在这个趋势,会不会从家里拿着钱以后去买这些烟?它这个东西是不是能让他成瘾?会不会再学着抽烟?
学生家长 蒋先生:一个危害就是过早接触了烟这个东西,并且产生了攀比的心理。对孩子的三观已经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了。我觉得这个应该引起我们学校也好,或者我们家长也好,甚至全社会都应该重视的一个问题。
“烟卡”线上随便买? 电商平台遭起诉
甘肃、湖南、山东等多地教育部门先后发出倡议,呼吁学生群体抵制“烟卡”。今年5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印发专项治理通知,要求各地烟草专卖局要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校园周边便利店、超市、文体用品店等向未成年人售卖烟盒、“烟卡”等物品的行为进行劝阻。
然而记者发现,“烟卡”的销售流通并未受到多少影响。目前,网购平台成为“烟卡”主要销售渠道。
在多家网络电商平台,“烟卡”被包装成“玩具”出售的店铺让人眼花缭乱。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李恩泽:他们用这种“真烟卡”“稀有烟卡”来诱导着未成年人,而且上面写得很清楚,写的是“稀有绝版烟卡”,产品名称注明了卡牌、玩具、儿童等,针对的就是儿童青少年、中小学生来促销的。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恩泽长期关注烟草对青少年的影响,据他统计,电商平台上有近万家店铺售卖“烟卡”。
记者发现,一些网络店铺显示“烟卡”销量过万,不少商品还标注着“全靠人工手检”“正版原厂真卡”“孩子最爱”等字眼,有的店铺还打出了“培养社交能力”等宣传语。今年,李恩泽已先后三次在这些电商平台上购买了“烟卡”,而收到的除了第一次是用烟盒折成的卡片,其它都是印刷着烟草品牌商标的崭新纸张。
对于网络销售“烟卡”的现象,李恩泽多次向电商平台进行投诉。
网络电商平台客服:因为这个商品只要有需求,就肯定是有售卖,除非是说咱们国家明令禁止的这些商品,那咱们肯定是不行的。有些家长他会给孩子去购买,所以我们也是没有一个很好的办法。
网络电商平台客服:这个“烟卡”的问题的话,因为这个具体的没有规定。
网络电商平台客服:暂时我这边没有收到相关的,就是对于这方面国家明令禁止的这种条款。
李恩泽表示,电商平台和相关店铺售卖“烟卡”这类香烟制品的现状,与《广告法》《烟草专卖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章节有着明显偏差。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李恩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了,不得向未成年人发布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那么“烟卡”这种带有烟草标识这种展示销售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向未成年人宣传销售烟草广告的行为。
李恩泽以家长身份将电商平台及销售“烟卡”的商家一并起诉,提出依法判令被告展示、销售的“烟卡”全部下架等诉讼请求。10月10日,该案件已经在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立案审核。
专家:防范“烟卡”隐患 需要多方共识
据了解,尽管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还没有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卡”,但从现有的《广告法》《烟草专卖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都可以看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的危害是全社会的共识。专家表示,防范“烟卡”隐患,也需要多方达成共识。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储朝晖:各个学校要严格实施对学生这种禁烟的一些规定,学生不要接触烟和烟的产品。第二个对相关的商家,如果是有明显对未成年人的这样一种销售或者炒作,监管部门对他们进行监管。对在互联网上去炒作这样一些产品的,特别是对未成年人去炒作这样一些产品的,我认为也应该给出相应的处罚。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陈音江:标注了这种香烟的标识,或者说有一些香烟品牌的这种标识,它实际上对心智发展不是很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说,它确实有一定的这种诱导性。我觉得像这样的一些行为,我们将来在完善有关法律制度的同时,也要把这样的一些行为纳入我们烟草制品管理的范围,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力度。
(总台记者 潘虹旭 马力 郑轶 山东台)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