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科学编制村庄规划 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发布时间:2024-12-15 16:43:45 来源: sp20241215

日前,自然资源部会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新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规划指导。

《通知》运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经验,从强化县域层面统筹、提升编制成果质量、加强土地政策融合3方面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村庄明确了工作任务;运用“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的经验,在《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从分类推进规划编制、引导农民广泛参与、健全实施与保障机制3方面,明确了工作要求,逐步完善对村庄规划的指导。

业内人士表示,《通知》坚持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做好县域统筹、分类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空间保障。

加强县域统筹 强化乡村空间设计

我国农村地区地域广阔,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大量农民离开故土。据统计,从2010至2020年间,全国农村常住人口减少1.79亿人,而同期村庄建设用地增加277.73万公顷,资源闲置、粗放利用等问题进一步加剧。

通过科学引导和配置空间资源,带动人口、资源、产业向优势地区集聚,优化乡村地区城镇、农业、生态空间格局,以更高效率配置空间资源,才能更好满足农民就地过上现代生活。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副局长杨浚表示,《通知》落实了中央一号文件“强化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对城镇、村庄、产业园区等空间布局的统筹”要求,提出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优化细化县域镇村体系布局,明确重点发展村庄,引导人口、产业适度集聚紧凑布局。统筹优化县域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空间布局,形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县域整体优势。

党的二十大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重点任务之一是扎实稳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主要解决“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问题,具体工作包括统筹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特色民居,提升乡村风貌等。

杨浚介绍,《通知》进一步明确乡村空间设计工作要求。一是因地制宜开展空间设计。按照全域全要素的要求,从大地景观、村庄风貌、重要建筑等不同层次、不同侧面体现不同村庄的特点,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目标,杜绝“千村一面”。二是通过空间设计引领空间分布。优化土地利用和功能布局,适应乡村生产生活方式现代化新要求。

坚守底线 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效性、可操作性和执行约束力。

梳理发现,《通知》围绕严守底线、注重资源资产调查、加强安全韧性、强化规划与土地政策融合、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强调农民参与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以提高村庄规划编制的质量和实效。

杨浚表示,编制村庄规划,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要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守住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底线和历史文化保护线,科学选址建设空间保障农民生命安全,是保障国家安全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通知》强调,要坚守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底线,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管控要求,用好政策工具,引导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系统连片保护,并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在广西、贵州等地,探索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在乡镇、村庄之间腾挪,盘活了存量资源,满足了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发展诉求的村庄对空间资源的不同需求;在江苏,探索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在县或乡镇总规预留,未来结合项目落地落图,以应对乡镇村项目急、小、快,且部分选址有特殊要求须远离村镇居民点等问题;在浙江,探索通过村庄规划引导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整合永久基本农田、村庄建设边界等空间……随着乡村振兴快速推进,各地在规划和土地政策融合方面开展了一些探索。

杨浚表示,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不断健全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指导地方编制能用、好用、管用的“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为乡村振兴、乡村建设、美丽乡村等党和国家重大战略的落地见效提供空间保障。

(责编:王震、高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