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6 01:00:39 来源: sp20241126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课上,学生们正在认真听讲。中国政法大学供图
学生代表们在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模拟联合国大会华北分会上讨论问题。北京大学供图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当前,在深入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背景下,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至关重要。建设一批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是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涉外法治人才谁来培养、如何培养,成为涉外法治高质量发展必须解答的问题。对此,本版组织记者走访调研,并邀请专家学者围绕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相关话题开展讨论、共同求解。
10年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已吸引150多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参与其中。随着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成为当务之急。
此前,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强化企业合规意识,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如今,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面临哪些难题待解?又该如何走好未来发展之路?
1.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十分必要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博士陈禹希有俄语学习背景,因此,她曾在飞机上通过简单交谈,意外获得了一份为一家俄罗斯公司处理法律事务的实习工作。“尽管我表明自己还是学生,但对方并不介意,依然把工作交给了我。”由此,她察觉到,涉外法治人才如今非常吃香。
从数据看也是如此:当前涉外法治人才缺口较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文亮列出一组数据:“就涉外律师来说,我国能够熟练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仅有7000余名,其中可以从事‘双反双保’业务的律师仅500余名,可以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独立办案的律师只有300余名。相关涉外业务很多,但能参与进来的涉外专业律师,人数太少、占比太低了。”
涉外法治人才为何如此紧缺?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肖永平表示,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紧迫性凸显,主要是基于当前国际环境、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对外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的迫切需求。以往我国的法治建设,主要是为了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国内法律体系得以不断充实和完善。但在新时代,面对既有合作又有竞争的大国博弈形势,我国与国际法的关系更加紧密。熟练掌握涉外法律制度,对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都有重要意义。
肖永平举例说:“当下,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我国企业走出去、外国企业走进来,都需要专门法律人才提供专业服务。此外,中国公民在国际公务员群体中所占的比例、在国际组织中承担高级别职务的比例,与中国现有综合实力并不相称。这都呼唤着我们培养更多涉外法治人才,去世界舞台发光发热。”
“除了涉外律师,国内相关行政部门也非常需要涉外法治人才。比如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外交部、司法部,甚至教育部等各个部委,都需要与国外对接、交流合作,其中涉及诸多重要的法律问题。如果政府工作人员对我国涉外法律、外国法及国际法等规范体系不了解或理解不到位,就会影响涉外领域的立法、司法和执法行为,不利于国际交往和我国利益的有效维护。从这个角度讲,培养既能践行国内法治亦可洞悉涉外法治的专业人才,十分必要。”张文亮补充道。
2.专业人才培养规模与质量仍需提升
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涉外法治人才日益受到社会关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坦陈,目前国家对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量较大,尤其需要马上可以实操实践的专业人员。
“涉外法治人才并非3年至4年就可以培养出来。学生除了专业学习外,还要积累实习实践经验,需要的培养周期比其他专业学生更长。坦率来说,目前,该专业人才培养缺乏实践环节的历练,专业对口的教育教学资源也较为匮乏。”他说。
多年来,我国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也在发生变化。肖永平为记者梳理:原来,法学学科包含法律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1999年,高校法学学科做过一次调整。学科合并后,国内高校法学院就只有法律专业,该专业采取统一的教学体系、课程设置等,不利于各高校立足专业特色培养人才。目前来看,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五所政法大学设有国际法学院,承担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任务。但大部分高校依然缺乏专门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体制机制,影响了该专业人才培养规模与质量。
“高校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最主要的推动者和开拓者。”张文亮表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2019年成立了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研究院,并借助司法部、教育部发起的涉外律师、国际仲裁等项目,通过平台资源整合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从目前情况来看,涉外法治人才需要既会外语,又懂法律。虽有这一基本培养目标的指引,但在培养实践环节依然面临一些挑战:如本科阶段学外语而研究生阶段学法律的学生,由于语言和法律各只学了一段时间,导致一些学生两者都没学好、没学透彻。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推进涉外法治人才本硕(博)贯通培养,采用本科双学位制,本科修读法律和外语双学位,打牢语言和法律基础,硕士阶段做研究提升,博士阶段则更加精深。”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一项周期长、领域宽、成本高的系统性育人工程,需要着眼全局、统筹规划。”孔庆江介绍,中国政法大学高度重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2002年设立国际法学院、中德法学院、中美法学院,此后陆续设立中欧法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经过多年创新和实践,学校构建了以“不同专业协同、育人阶段协同、课堂内外协同、国内高校协同、中外机构协同、高校社会协同”为特色的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体系。10年来,学校国际法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中欧法学院三个机构共培养涉外法治人才5000余人。“2013年起,我们就开设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随着更多涉外法治人才项目的引入,我们进行了学制改革,旨在培养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国际化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3.期待更多高校开设国际法本科专业
尽管已有不少有益探索,但要培养更多高质量涉外法治人才,仍需多方发力。
张文亮表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首先要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路径。国家层面要加强顶层设计与长期规划,在具体落实层面需要及时总结经验并适时调整。有长期可持续的培养模式,才能助力高校有目标地开展选拔、招生、培养,有针对性地设置课程与实践体系。此外,要做好涉外法治人才就业保障工作。尽管涉外法治人才很短缺,但仍需不断优化其就业环境,让他们在合适岗位发挥专业才能,做到人尽其用。
肖永平认为,尽管国家层面非常重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但部分高校在落实上依然有惯性,创新开拓不够。对此,要加以鼓励和引导,让高校根据自身实际师资力量和历史传统建设国际法相关一级学科或国际法本科专业。“要明确国际法的学科定位。今年4月,教育部批准武汉大学恢复国际法本科专业。但据了解,目前教育部只批准了武大一所高校,相较于我国对涉外法治人才的大量需求,还远远不够。至少要有三四十所高校开设国际法本科专业,才能形成真正满足国家需求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规模。”肖永平说。(记者 杨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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