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党委 国家外汇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4-11-05 09:13:03 来源: sp20241105

  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国家外汇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李强总理关于金融工作的具体部署和何立峰副总理的讲话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党委成员、国家外汇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是我国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特别是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来我国金融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成果,系统阐述了坚持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和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本质特征和主要内涵,科学分析了当前金融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等作出全面部署,为我们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明确了方向。

  会议强调,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任务:

  一是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金融委的统筹部署,高效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不断完善党管金融的体制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

  二是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健全中国特色现代货币政策框架,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为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维护国际收支平衡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功能,更好支持科技创新、民营小微、先进制造、绿色发展等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因城施策指导城市政府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大工程”,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三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握好权和责、快和稳等的关系,稳妥处置重点区域和重点机构风险,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完善金融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机制,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推动金融稳定立法,加快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建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做好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推动建立防范化解风险长效机制。综合施策,稳定市场预期,坚定维护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及时纠偏外汇市场顺周期、单边行为,防范人民币汇率大起大落风险。

  四是坚持深化金融改革。加快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调控和传导机制,坚持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推动优化金融机构体系,督促金融机构专注主业、提质增效,在规模、结构、区域布局上更加合理。强化债券市场制度建设,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统筹,提高债券市场市场化定价能力和市场韧性,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金融产品体系,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完善广泛覆盖、高效安全的现代支付体系。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推进中国征信市场发展。

  五是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促进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制度型开放,拓展内地和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支持和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提升我国在重大国际金融规则、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六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机关建设,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深化中央巡视和审计整改,完善内部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坚决落实机构改革任务,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金融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系统谋划未来一段时间重点工作任务和思路举措,抓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培训,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各司局、党委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完)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