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5 03:41:39 来源: sp20241115
中新网 1月11日电 据福建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肖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礼品;组织观念淡薄,在组织多次函询时仍不如实说明问题;为官不廉,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权力观扭曲,肆意滥用手中权力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政策扶持等方面谋取私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肖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涉嫌受贿收受他人财物全部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肖华简历
肖华,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福建闽侯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8年9月至2011年6月,任闽清县委副书记(正处级);
2011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闽清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11年12月至2015年8月,任闽清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5年8月至2015年11月,任闽清县委书记、县长;
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任闽清县委书记;
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任福州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厅长级);
2017年8月至2019年1月,任福州市政府党组成员,福州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厅长级);
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任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福州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9年5月至2019年7月,任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福州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滨海新城党工委副书记;
2019年7月2021年1月,任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滨海新城党工委副书记;
2021年1月至2022年1月,任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3年1月退休。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