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科技赋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

发布时间:2024-11-06 00:18:17 来源: sp20241106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

近年来,科技全面赋能文化产业,使文化供给侧和消费端发生深刻变革,一大批文化新业态、新产业、新场景应运而生。其中,影视科技的发展备受瞩目。通过动画技术、全息投影技术和虚拟现实体验技术等科技手段,实现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有利于提升影视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拓展影视文化产业的国内外市场空间,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

一部科技发展进步史,也是一部文化发展进步史。影视科技现已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新型驱动力量。应用影视科技,能将优秀传统文化元素和内容活灵活现呈现出来,赋予优秀传统文化新的形式和内涵。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进行角色设计和动画制作,让全新的影视科技吸引中外年轻观众的目光,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借助影视科技的优秀作品,有利于在青年一代中树立文化主体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自豪感和自信力,坚定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的实践步履。例如,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动画片《愚公移山》、电影《流浪地球》等影视作品就是典型代表,创作者依托科技手段保存、记录和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借助优秀传统文化为人类困境提供面向未来的解决之道,依托影视科技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效对外传播和交流,助力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话语权。

进一步推动影视科技赋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需要厘清三个问题。

首先,要认识到影视科技创新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影视文化本身就是百年影视科技进步的产物,影视文化离开科技创新就会日益枯萎,得到科技创新滋养就会充满活力。在影视艺术发展历程中,科技均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例如,从黑白默片的出现到有声彩色电影的进步,从3D电影的兴起到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的探索,概莫能外。当下的人工智能辅助创作、宣发和推广成效更为显著,电影科技的发展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文化产业发展打开了巨大想象空间。影视创作者只有顺势而为、因势利导,养成自觉的科技创作意识和创新素养,坚持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承两手抓、两手硬,才能实现“有文化的科技”与“有科技的文化”的和谐统一。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应当是未来文化繁荣发展的普遍规律和主要路径。

其次,影视科技赋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要掌握好力度、限度和温度。应将科技擅长的交给科技去做,将文化擅长的交给文化去完成,充分尊重技术和艺术的创作规律,避免在角色错位中影响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良好生态。例如,对影视的故事创意构思、人物的设计、思想内涵的凝练,具有深厚生活积淀和文化底蕴的艺术家更为擅长,他们更熟知民族的审美心理和价值取向,更了解社会情绪和时代需要;人工智能则可以辅助进行剧本打磨、角色调整、特效生成,这样分工明确、互为补充、相得益彰,就能提高电影制作的效率和质量,让科技和文化各就各位、各得其所、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最后,影视科技赋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要坚守道德审美的底线。科技表现和应用要有边界,影视科技创新不能信马由缰,不能随意拆除已有的道德规范和社会共识,应当对民族的集体意识和审美趣味知敬畏、守底线。影视科技进步的根本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文化艺术的需求,要用向善的科技力量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言以蔽之,影视科技赋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要体现新时代发展的历史自信、创新自信和文化自信。

(作者系山西吕梁学院校长、党委副书记)

(责编:李依环、郝孟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