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30 21:23:15 来源: sp20241030
中新网 南京12月11日电(刘耀辉 徐珊珊)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龚向和10日在南京表示,数字技术如同一把双刃剑,这就需要根源于人的数字属性、体现宪法价值的数字人权来引导、规范数字科技。
当天,由中国人权研究会指导、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主办的“数字时代的人权保障”学术研讨会在南京举行,各领域专家学者围绕数字时代人权保障的新理念、新发展,进行广泛研讨交流。
图为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龚向和。曲钢 摄“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科技与人们生活、生产深度融合,我们进入了数字时代。数字科技的蓬勃发展,给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但人们所享有的权利也不断受到各种数字化的挑战。”龚向和说。
龚向和表示,挑战主要表现为人权主体、权利形态、权力结构三方面。进入数字化时代,言论自由权、隐私权、名誉权等,都呈现出与传统物理空间不同的样态,例如,名誉权可以被量化为“转发500次”的“积量构罪”标准。
他同时指出,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数字人权立法、法律修改与法律解释工作,保障数字人权的实现。特别是要根据宪法进一步加强各领域的数字人权立法,保障数字人权的充分实现。(完)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