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3 07:05:21 来源: sp20241223
“减法”减负 “加法”赋能(创新谈)
要继续为科研人员“减负赋能”,让广大科研人才的创新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创造出更多新知识、新技术、新发明
最近,不少地方相继推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的政策举措。例如,江苏省制定《减轻科研人员负担重点事项清单》,从精简优化科研业务管理、改革科研经费和财务管理等六方面为科研人员“减负”;广东省印发《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2023年修订)》,落实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举措,为科研人员“赋能”;河南省郑州市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市级科研经费管理。
这些改革举措指向明确,在落实中央政策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创新科技管理、评价、激励等,为科研人员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切实保障科研人员将时间和精力主要用于科研工作,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近年来,我国持续推动科技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开展多轮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行动,产生了积极效果。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不断优化,取得显著成效;人才评价“唯论文”等现象得到进一步纠偏,逐步建立起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同时也要看到,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多、评价考核频繁、事务性负担重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离广大科研人员的减负赋能预期还有一定差距,改革仍有很大空间。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科技始终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的重要动力和引擎。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科技现代化,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我们要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
更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要真正让政策、制度、经费等围绕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近期出台的一些政策文件都强调了要保障科研人员的科研时间。把时间“还”给科研人员,需要主管部门、科研单位、高校等的政策、机制进行保障,在项目申报、科研评审流程、经费管理等方面继续精简优化。比如,探索更为宽松、柔性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方式,实行经费使用“负面清单”等,建立让科研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的保障机制。
做“减法”的同时还要做“加法”赋能,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等。科技创新本质上是人的创造性活动,离不开科研人员的自由探索。要充分尊重科研规律,充分信任科研人员,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他们更多的自主权、更大的自由度。近年来,我国试点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实施“揭榜挂帅”“赛马制”等以结果为导向的项目组织方式,效果明显。可进一步总结经验、扩大试点,建立完善自由探索型和任务导向型科技项目分类评价制度,释放更多创新活力。
当前,我们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科学技术解决方案、增强创新这个第一动力,要继续为科研人员“减负赋能”,让广大科研人才的创新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创造出更多新知识、新技术、新发明。
《 人民日报 》( 2023年10月16日 19 版)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