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5 15:00:10 来源: sp20241205
为养老服务筑牢法治之基(人民时评)
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强化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
让每一位老年人老有所养,既是家事,也是国事。近年来,为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多地积极展开养老服务专门立法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20多个省区市针对养老服务出台法规,就人才培养、设施建设、服务内容、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绘制“路线图”,划出“硬杠杠”。
“法者,治之端也。”我国养老事业不断取得新成绩,与法治护航密不可分。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印发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制定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强化养老服务法治保障,初步确立了以法律为纲领、国务院政策文件为基础、部门专项政策和标准为支撑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当前,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建设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必须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强化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为养老服务筑牢法治之基。
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行进到哪里,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在哪里,立法工作就应跟进到哪里。针对服务机构用地难,《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将具备条件的闲置办公用房、厂房等改造建设为养老服务设施;针对农村养老服务相对滞后,《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提出建立城市与农村养老服务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针对养老护理人才缺口,《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服务和管理相关专业或者课程……相关立法聚焦养老服务发展瓶颈,提出有针对性的举措,受到群众好评。由此可见,养老立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破解养老服务供给不足、质量不高、市场发育不健全等问题,不断增强立法实效。
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坚持法治为民的重要体现。让银发族安享晚年,需要发展多样化养老服务。从明确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子女享受陪护假,到支持开展社区邻里服务等互助性养老服务,再到探索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各地将实践探索融入本地法规制度,搭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将适合的服务送到老年人身边。着眼养老服务全方位各环节,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推动老龄事业与产业、基本公共服务与多样化服务协调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就能更加健全高效。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截至去年底,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超2.8亿。加快发展养老产业,加大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效率,才能有效应对不断增大的养老压力。而养老产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法治护航。一方面,要通过立法为养老服务设定标准,为从业者提供法治支持,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另一方面,要划定底线红线,明确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让养老服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加快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才能为老年人营造更加友好的社会环境。
法治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保障。今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养老服务法位列其中。不断推出的养老服务地方立法,为国家层面立法奠定了坚实基础。加快养老服务立法,健全法规、政策、标准相衔接的养老服务法治体系,必能为老年人幸福生活提供有力护航。(人民日报 石 羚)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