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5 14:30:17 来源: sp20241125
中新网 4月25日电 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4月25日,2023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发布。具体案例如下:
案例一:南京海关智慧赋能查获出口侵权轴承案
2023年9月,南京海关所属常州海关运用大数据分析,在对宁波某贸易有限公司申报出口的一批轴承风险研判后,认为该批货物具有较大侵权嫌疑。后经查验发现,货物中共有5597套轴承涉嫌侵权,其中,5557套轴承本体使用了“SKF”标识,10套轴承本体使用了“NSK”标识,10套轴承本体使用了“TIMKEN”标识,20套轴承外包装使用了“EMERSON及图形”标识,并申报为“无中英文品牌”。经权利人确认,上述轴承均为侵权货物。10月,海关依法对货物实施扣留并立案调查。该案货值约合人民币84.72万元,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目前,公安机关已刑事立案,案件正在侦办中。
该案是海关智慧赋能提升执法质效的典型案例。本案中,海关以“大数据”理念为核心,根据公安机关通报的境外执法机构查获的侵权货物信息,结合关区历史查发,采集多渠道数据要素开发构建知识产权侵权货物风险研判模型,加强单证分析,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专家智慧”,进一步提升对侵权货物的精准查缉能力。海关在单一案件中查发的侵权轴承数量多、价值高,得到权利人高度认可,评价这起案件“实践中很罕见,非常具有典型意义。”
案例二:黄埔海关进口环节查获侵权电源适配器案
2023年3月,深圳某公司向黄埔海关所属沙田海关申报进口一批电源适配器。海关对该批货物进行风险分析后实施布控查验,发现集装箱内有20209个使用了“Delta”及“Dell”标识的电源适配器成色较旧、包装简陋,存在较大侵权嫌疑。经权利人确认,该批电源适配器为侵权货物。其后,黄埔海关通过数据分析研判,对同类型、同路径的进口货物进行布控,相继精确命中3批进口电源适配器,涉及“DELL”“SEGWAY”“SONOS”“DELTA”“CHROME”“PHILIPS”“Lenovo”等多个标识,涉案货物数量约4.5万个,涉案货值约人民币31万元。海关依法对货物实施扣留,立案调查后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案是海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进口环节重点商品监管的典型案例。进口的侵权消费电子产品一旦大量进入市场,将对国内相关市场的稳定带来冲击,进而对经济发展带来影响。该案的查办体现了海关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持续在进口环节对相关产品实施重点监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防侵权产品流入国内,全力维护健康稳定的市场秩序。
案例三:深圳海关查获侵犯内、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货物案
2023年1月,深圳海关所属蛇口海关在对济宁某电子商务公司申报出口的一票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若干未向海关申报的耳机,包括使用“HUAWEI”标识耳机19925个、使用“SAMSUNG”标识耳机398198个,合计价值人民币109.5万元。经权利人确认,上述耳机均为侵权货物。海关依法对货物实施扣留,立案调查后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将涉嫌犯罪线索通报公安机关。
该案是海关平等保护内、外资企业合法权益,支持多元主体创新、营造优越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国外品牌进入国内市场,其知识产权需要获得保护;国内自主品牌发挥创新优势扬帆海外市场,其知识产权同样需要获得保护。本案中,海关同时查获侵犯内、外资企业知识产权的货物,从查验、确权到立案查处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过程中始终保持执法统一,为不同国别的权利人提供一致的保护力度和执法便利,彰显了海关认真贯彻知识产权“内外同保护”理念、坚决保护企业创新成果的决心与担当。
案例四:广州、江门海关邮递渠道联合打击侵权服装鞋帽案
2023年5月至6月,江门海关所属外海海关在邮递渠道发现寄件人持“张X丽”身份证,使用“Wayne”“Gary”“Lynn”等名字申报邮寄出境服装鞋帽等物品。经查验,共计174个邮包内的1317件物品涉嫌侵犯80个商标专用权。该关经梳理相关申报出境信息,认为存在较大的侵权物品“口岸漂移”风险,及时将侵权物品信息提交实施全国范围内的风险布控。
根据江门海关的信息通报,广州海关迅速启动知识产权风险信息反应机制,精准锁定高风险人员,连续发现寄件人“X li zhang”7月在邮递渠道申报寄往境外的多个邮包存在异常,经查验发现362个邮包内含有涉嫌侵犯多个国际知名品牌商标权的服装鞋帽1835件。
该案是海关在邮递渠道互通执法信息的典型案例。邮递渠道作为进出境物品的传统物流通道,单个邮包内物品数量少、涉及国家路线多、收寄件人分散,集中打击难度大。本案中,寄件人使用不同名字向不同国家寄递衣物鞋帽等物品,存在逃避海关监管的意图。海关密切关注邮递渠道“化整为零”“蚂蚁搬家”式侵权风险,加大关区间执法合作力度,强化情报信息共享,推进一体化风险防控,精准打击分散寄递侵权物品的违法行为。
案例五:厦门、南昌海关区域执法协作查获出口侵权湿巾案
2023年8月,南昌海关所属赣江新区海关接到风险情报信息,江西某公司即将出口的一批湿巾存在侵权风险。通过密切跟踪货物流向,南昌海关发现该批货物将通过铁海联运方式经厦门出口。该关立刻启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快速响应机制,与厦门海关开展侵权线索联合研判,由厦门海关所属东渡海关精准拦截侵权风险货物。经查验发现,该批货物中有使用“Runbeimian”标识的湿巾总计14.1万包,价值人民币64.8万元。经权利人确认,上述湿巾为侵权货物。海关依法对货物实施扣留,立案调查后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将涉嫌犯罪线索通报公安机关。
该案是海关深化跨区域协同执法的典型案例。在全国通关一体化背景下,各地海关通过签署工作协议等方式,积极探索跨关区协同执法模式,实现信息共享、线索共研,形成打击侵权同频合力。本案中,侵权人通过变换货物运输方式延长物流链条,增加海关追踪难度。海关持续发力紧盯侵权货物动向并成功拦截,是纵深推进全区域、全渠道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一体化的生动实践。
案例六:杭州、天津海关联合查获侵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锁具案
2023年9月,天津海关向杭州海关提出跨关区执法协作需求,就天津莱特进出口有限公司“LION及图形”商标权遭遇侵权有关线索开展联合处置。两关综合研判后,根据侵权商品海外流向、出境口岸等信息实施风险布控。10月,义乌某公司向杭州海关所属金华海关申报出口一批挂锁,另一家义乌公司向杭州海关所属义乌海关申报出口一批塑料水带、抽屉锁、挂锁。上述货物经风险判别,均被海关布控拦截。经查验,金华海关发现使用“LION及图形”标识的抽屉锁15000把,义乌海关发现使用“LION及图形”标识的抽屉锁15000把、挂锁7200把。经权利人确认,上述锁具均为侵权货物。金华、义乌海关分别依法对货物实施扣留,立案调查后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案是海关保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天津莱特进出口有限公司等中小企业,经营广泛、机制灵活,是国家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海关积极回应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采取政策解读、风险预警、维权指导、联动打假等一系列助企服务措施,为企业深耕细作拓展市场提供有力保障。各级海关在出口环节连续查获侵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货物,有效维护企业创新成果和品牌形象,增强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为广大中小企业稳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案例七:青岛、成都、合肥海关加强行刑衔接查获出口侵权货物系列案
2023年8月,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在对一批出口货物查验时发现侵权嫌疑假发4.14万件,使用了“FEMI”标识,价值人民币358.9万元。经权利人确认,上述假发为侵权货物。海关迅速启动“行刑衔接”机制,目前,公安机关已刑事立案,案件正在侦办中。
2023年8月,成都海关所属青白江海关在对一批出口货物查验时发现侵权嫌疑吉他1818把,使用了“HOHNER” 标识,价值人民币39.79万元。经权利人确认,上述吉他为侵权货物,海关依法予以扣留,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2023年11月,合肥海关所属芜湖海关、庐州海关先后对安徽某公司出口的3批货物查验时,连续发现侵权嫌疑练习本31.75万本,价值人民币19.9万元。经权利人确认,上述练习本均为侵权货物,海关依法予以扣留,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该系列案件是海关与公安机关深化“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件。海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对社会敏感度高、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消费品侵权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主动关注新渠道新趋势,深挖侵权案件线索,紧密配合公安机关深挖扩线,强有力推动完善案件移送、综合研判、联合执法、信息互通共享等深度协作机制,有效形成跨地区、多部门衔接的侵权行为打击合力,在提升“行刑衔接”执法协作效能方面树立典范。
案例八:乌鲁木齐、福州、重庆、郑州海关查获跨境电商渠道侵权商品系列案
2023年7月,乌鲁木齐海关所属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海关在对霍尔果斯某公司以跨境电商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的一批商品进行查验时,发现侵权嫌疑运动鞋14144双。经权利人确认均为侵权商品。
2023年7月,福州海关所属平潭海关在对平潭某公司以跨境电商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的一批商品进行查验时,发现侵权嫌疑服装、箱包等商品共计2517 件,使用了40个不同标识。经权利人确认均为侵权商品。
2023年8月,重庆海关所属重庆江北机场海关在对佛山某公司以跨境电商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的一批商品进行查验时,发现被布控的2个清单内的货物涉嫌侵权,经扩大查验,发现侵权嫌疑服装、鞋类、箱包、手表、饰品等商品共计2388件,使用44个标识,经权利人确认均为侵权商品。
2023年9月,郑州海关所属郑州新区海关在对深圳某公司以跨境电商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的一批商品进行查验时,发现侵权嫌疑运动鞋、箱包等商品共计549件,使用26个标识,经权利人确认均为侵权商品。
该系列案是海关加强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面对当前外贸领域的新形势、新格局,我国正在积极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跨境电商作为其中的典型代表已成为外贸发展的新动能、转型升级的新渠道和高质量发展的新抓手。该系列案中,海关不断总结跨境电商渠道侵权特点,充分发挥数据监控功能,利用审单和查验现场“见单见物”的不同优势,及时关注侵权商品“口岸漂移”现象,加强对跨境电商领域出口侵权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跨境电商渠道进出口贸易秩序。
案例九:上海、大连、南宁、长沙海关查获输往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侵权货物系列案
2023年2月,上海海关所属外高桥港区海关对一批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驾驶室总成、发动机、变速箱等货物587件,使用了“HOWO及图”“CNHTC及图”标识。经权利人确认,上述汽车零配件为侵权货物。
2023年10月,大连海关所属大窑湾海关对一批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3000套轴承包装简陋、做工粗糙,使用了“Koyo”标识。经权利人确认,上述轴承为侵权货物。
2023年1月,南宁海关所属友谊关海关对一批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服饰、手提包、手表等各类货物共5308件,使用了27个标识。该关继续加强风险布控,于2月再次查发同一公司出口的手机保护套、电池等货物12998件,使用了14个标识。经权利人确认,上述两批货物均为侵权货物。
2023年6月,长沙海关所属星沙海关对一批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9000件塑料玩具包装盒上印有“忍者神龟”“汽车总动员”“小马宝莉”等多种著名动画电影卡通形象。经权利人确认,上述玩具均侵犯权利人的著作权。
上述案例所涉货物目的国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是海关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典型案例。2023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十年来,我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建立互利共赢的经贸关系,进出口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该系列案中,面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对中国制造产品的旺盛消费需求,海关通过精准风险防控,在不同渠道查获涉及商标权、著作权的侵权货物,推动中国制造产品高质量“出海”,维护中国制造良好形象。
案例十:北京、宁波、拉萨、昆明海关多渠道执法查获侵权货物系列案
2023年12月,北京海关所属首都机场海关在对某国籍一名出境旅客行李包裹进行检查时,发现使用多个标识的手表共计571块。经权利人确认,上述手表均为侵权货物。
2023年1月,宁波海关所属北仑海关在对义乌某公司以市场采购方式申报出口的一批无品牌塑料玩具进行查验时,发现纸箱中夹藏大量使用“抖音短视频LOGO”“Tik Tok”字样的气球,该批气球共计16800包。经权利人确认,上述气球侵犯权利人的著作权。
2023年1月,拉萨海关所属吉隆海关在对西藏某商贸有限公司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的涤纶布进行查验时,发现夹藏有使用“Apple logo(图形)”商标权的耳机2500个,使用“RADO及图形”标识的手表160个,以及使用其他国际知名品牌标识的手表15个。经权利人确认,上述手表均为侵权货物。
2023年11月,昆明海关所属勐腊海关在对以边民互市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的啤酒进行查验时,发现申报货物实为洋酒和白酒,共计261瓶,上述货物使用“NOBLIGE MARTELL及图形”“Hennessy”“MOUTAI及图”等标识。经权利人确认,上述洋酒和白酒均为侵权货物。
该系列案是海关依法加强多渠道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申报环节,海关不仅关注较为常见的以一般贸易的贸易方式申报的大数量进出口货物,同时也关注以市场采购、边境小额等较少见的贸易方式申报的零星进出口货物;进出渠道,海关不仅严厉打击通过海运、邮寄、跨境电商等常规渠道进出口的侵权货物,同时也紧盯通过旅检、边民互市等社会关注度较低的渠道进出口的侵权货物。本系列案中,海关秉持“大小同保护”原则,在多渠道、多领域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全方位织密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保护网,有效提升保护能力,完善保护体系,做到口岸保护全覆盖。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