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明确彩礼判准:让爱在法治的目光中飞翔

发布时间:2024-11-25 03:28:10 来源: sp20241125

  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并就相关司法解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四个案例聚焦彩礼返还热点话题,以更加清晰明确的尺度,直面“家事难断”挑战的担当,为家减负,让爱飞翔。

  本次发布中,既充分尊重习俗、又合理移风易俗是最突出的思路。彩礼在我国婚俗传统中具有悠久的历史,饱含着对新人鸾凤和鸣的祝愿,并随着社会发展不断扩充新的内涵。但在部分地区,有些家庭借彩礼炫耀攀比,有些父母将彩礼视为子女嫁娶的“对价”。节节走高的彩礼金额为婚姻增添了不能承受之重,更成为当前婚恋领域的主要舆论关切。坦率地说,用统一的规则对彩礼进行规范存在困难之处,需要在彩礼给付的主观意愿、地方风俗习惯以及文明健康的价值导向间取得平衡。而涉及彩礼的司法个案大多具有高度的语境化色彩,很难脱离具体的案情和环境因素进行评价。但是,推进移风易俗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社会迫切需要由浸润着正确价值关怀的司法裁判提供指引。为此,司法机关在审慎研究的基础上,从富有实践活力的判例中提取出若干“公因式”,在坚持“严禁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一基本原则的同时,将司法裁判与群众的普遍认识相协调。这就确保了裁判方向与人民意愿、现实需求相贴合,为社会成员建构家庭与人生提供了符合合理期待的法治图景。

  通观四个案例,“共同生活”是最鲜明的主题。针对情感关系解体后彩礼如何返还的问题,此前司法解释已经以婚姻登记、共同生活、对生活影响程度等因素相结合的方式作出了规定。但是,在典型模式之外,变动不居的社会发展催生了灵活多样的婚恋生活方式,并对司法调整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次发布的四个案例中,“共同生活”在三例里成为决定判决走向的关键因素。相关案例以是否登记、共同生活为区分,涵盖了婚姻关系的三种不同情形,突出了共同生活在判断彩礼返还中的关键作用,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于社会关系实质的敏锐把握,更推动了婚姻价值向着和衷共济的文化传统回归。

  最后,在具体案件中实现利益平衡保护是最持久的承诺。典型案例及征求意见稿都表明,仅凭是否具备登记的形式条件以及共同生活的实质条件,仍不能为彩礼返还提供“万能标尺”。彩礼数额及使用、嫁妆情况、孕育子女情况、双方过错情况都是必须考虑的法律推理要素。而婚约双方当事人的父母可以作为原、被告参与诉讼的规定,更凸显了法律关系的缠结是如何复杂,拨开家长里短的迷雾、准确适用法律是何等艰难。令人欣慰的是,典型案例从不同方面展示了人民法院周全的审理思路与细致的工作态度。在案例一中,法院结合当地经济生活水平及男方家庭情况,明确认定18.8万元彩礼数额过高,又综合女方曾有终止妊娠等事实,对具体返还数额进行了合理调整。在案例三中,法院不拘泥于“彩礼”的文字表述,结合案款性质认定备注为“五金”的26万元转账属于彩礼,又考量婚礼筹备、共同旅游、亲友往来等因素酌情认定返还金额。这些都展示了人民法院如何在彩礼问题的众声喧哗中体察而不偏袒、兼听而不盲从,在纷乱的案件事实里保持着条分缕析、分清是非的定力。

  在各个法律领域中,家事法向来具有民族性、历史性、本土性特点,也最能考验司法人员的实践智慧。我们不妨将最高审判机关的发布活动视作管窥未来的窗口:无论几多风雨,总有法律相扶。在公平正义的守望下,爱与家庭将是每个人永远的港湾。(苏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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