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1 06:44:32 来源: sp20241231
作者:孙永平 蒋经宁(分别系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分中心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绿色低碳和节能减排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并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有力促进我国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去年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今年1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再次对此作出强调并进行部署。“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是我国“双碳”战略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前置性的制度变革,不仅彻底打破了“能耗双控”对可再生能源发展和能源化工产业的约束,而且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我国“双碳”战略,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形成零碳经济竞争新优势。
“碳排放双控”有助于塑造零碳经济竞争新优势
目前世界零碳经济竞争加剧,零碳转型正在重塑国家间的发展格局。面对竞争激烈的外部环境,我国的“碳排放双控”能够通过改变企业行为和倒逼地方经济追求零碳转型,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塑造我国零碳经济竞争新优势。
“碳排放双控”倒逼地方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和产业扶持等政策,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新型生产要素替代能源、矿产等传统生产要素,形成新质生产力,培育地方零碳经济竞争新优势。对于能源结构优的欠发达地区,“碳排放双控”政策使得可再生能源禀赋成为当地新的招商引资硬实力,并以此为基础推动相关产业进一步聚集,带动其他配套产业发展壮大,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益和附加值,进而优化产业结构。对于产业结构优的发达地区,“碳排放双控”政策使得地方政府需要进一步聚集技术、管理、数据等新型生产要素,通过资源互补、技术交流等方式与能源结构清洁的地区进行深度合作,配合“西电东送”“东数西算”等区域合作工程,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充足能源空间,共享绿色产业发展机遇。
“碳排放双控”促使微观主体调整经济行为,激发企业绿色发展内生动力。首先,“碳排放双控”让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成为企业价值链提升的新渠道。当企业开始关注产品从采购、制造、销售到回收与废弃物处理的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并建立系统化的碳足迹管理体系时,就可以明确自身的排放责任和减排潜力,为参与全球零碳经济竞争打下坚实数据基础。通过全生命周期管理,碳排放的压力会沿着供应链传导,最终带动供应链上的其他企业提高绿色生产水平。其次,“碳排放双控”促使企业将绿色低碳纳入企业的使命、愿景与价值观中,树立负责任的社会形象,进而获得资本市场和消费者的青睐。最后,“碳排放双控”倒逼企业加大零碳技术创新力度,提供零碳产品和服务,投资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节能减排新技术,进而降低合规成本,培育差异化竞争新优势。
推动“碳排放双控”政策落实的着力点
通过“碳排放双控”政策刺激投资和创新,加快形成零碳经济竞争新优势,不仅不会对我国经济发展构成约束,还将助力大幅改善环境质量,并为中国的零碳技术领先行业创造巨大发展机遇。“碳排放双控”政策的实施既要关注全球零碳经济竞争趋势变化,构建有利于我国零碳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也要遵循科学化、国际化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要求和部署,在实践中应注重以下方面的工作:
第一,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加快计量标准创新发展,发挥计量标准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扎实推动标准化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规则制定,为企业参与全球零碳经济竞争提供支撑。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帮助各级政府洞察碳排放的来源结构和行业分布,明确减排的重点区域,进而精准实施区域减排策略,绘制更能反映各区域不同发展阶段特征的碳达峰碳中和路线图。建立科学规范、符合国际惯例、准确性高的碳排放统计体系,积极参与能效、低碳等领域国际标准制定和修订,加快转化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帮助企业在对外贸易中拥有国际化的核算标准和统一的数据输出接口,避免企业受到无依据的指责或不公平的碳关税打击。
第二,针对零碳转型的痛点、卡点、堵点,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鼓励各地方政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对自身零碳转型的有效支撑。提高创新链国际合作的质量和水平,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转化接力机制,抢占全球零碳经济竞争新赛道。提前谋划布局资金链和人才链建设,确保资金链、人才链精准对接创新链、产业链,并渗透到创新链、产业链各个环节,整体提高中国零碳产业的全球竞争力。
第三,落实全球发展倡议,构建有利于中国零碳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及时研判发达国家零碳经济政策最新动态以及对我国零碳经济产业的影响,研究并储备应对举措。落实全球发展倡议,构建能源共同体,加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构建亚非能源通道。动态评估“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绿色“一带一路”等中国倡议产生的减排量以及经济社会效应,向世界主动展示中国解决方案取得的减排成果。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绿色贸易规则谈判,推动构建公平合理的国际规则。
第四,开展“碳排放双控”政策试点,为政策的全面实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当前“碳排放双控”政策全面落地仍面临基础条件不足的约束,从“能耗双控”转变为“碳排放双控”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与区域碳达峰梯次、活动水平数据统计机制、核算方法学和核算能力建设等同步进行。建议在部分省市率先开展“碳排放双控”试点示范工作,为未来的全面实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2074069〕阶段性成果)
《光明日报》(2024年03月05日 14版)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