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8 18:33:59 来源: sp20241118
2024年2月26日,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十周年。
“10年来,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丰硕成果!”2月22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十周年成效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协同办副主任、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合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伯正如是说。
在发布会上,刘伯正还介绍,京津冀三地一张蓝图绘到底,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两翼”联动发展,唱好京津“双城记”,深化津冀合作,交通、生态、产业、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持续突破,形成了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
从看得见的基础设施,如轨道、高速公路逐渐形成一张网,感受得到的公共服务体系也逐渐建成,如京津冀社保一卡通刷。
河北经贸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京津冀协同发展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田学斌对新京报表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十年来,数字经济发展迅猛,数字经济规模占全国比重达到10%。“三地在数字治理、数字政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十年来,京津冀在数字治理、数字政务等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果,建立了哪些好的机制,深化京津冀数字化合作又面临哪些挑战?新京报采访了京津冀三地相关人员。
组织机构越来越健全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锁利铭向新京报介绍,伴随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不断深化,三地数字协同治理基础不断夯实,区域多领域数字治理成效不断显现,在这十年间取得了诸多实质性进展。比如,数字协同治理组织机构不断健全。三地相继成立大数据管理部门,以期打破数据孤岛、实现数据整合。
新京智库梳理发现,2018年,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加挂“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牌子,负责统筹推进北京市大数据工作。
2018年7月,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成立。该中心成为天津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一网通”改革的创新载体,也是加快建设数字天津的重要举措。
同年11月,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揭牌成立。参与揭牌仪式的时任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袁桐利表示,组建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是省委从全省改革大局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出的重大决定,有利于整合政务服务管理职能、优化审批管理体制,必将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023年10月,国家数据局挂牌成立,各地新的相应机构也随之成立。2024年1月15日,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正式揭牌。《河北日报》报道称,该局主要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河北、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建设和政务服务工作。
2024年1月19日,天津市数据局成立。网信天津报道称,该局将进一步加强天津市数据管理职责的整合优化,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天津、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发展,以数字天津建设新成效,服务天津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
数字化协同机制日益健全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进实施进程中,三地的数字治理、数字政务协同机制也日益健全。
田学斌表示,十年来,三地不断推进京津冀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通过构建数据驱动的政务运行新机制,打造整体协同的京津冀数字政府,形成了富有京津冀特色的数字治理与数字政务机制。
比如,“京津冀三地间建立了热线协同联动机制。”南开大学中国城市与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周密对新京报说。
三地通过数字化系统对接与信息共享,加快打造协调有力、多方联动、方便快捷的京津冀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协同体系,包括统一热线工作标准,整合热线渠道,协同推进接诉即办工作。建设京津冀区域性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大体系,形成区域性热线服务大网络等。
周密介绍,京津冀间还建立起了数据共享和协同机制。比如,京津冀三地人大合作,建立京津冀地区人大财经联网监督数据共享和协同工作机制,定期汇集三地相关数据指标,形成要素数据全景展现和智能分析,助力人大财经监督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叶堂林向新京报介绍,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三地政务服务部门共同合作,建成京津冀“一网通办”服务专区,同时专区开设“雄安新区服务窗口”,实现跨区域身份“单点登录,区域漫游”,打通区域间网络壁垒,更多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实现了网上办理。可以说,京津冀三地间也建立起了政务服务“3+1”联合推进工作机制。
比如,北京、天津、河北及雄安政务大厅已分别开设“京津冀‘一网通办’综合窗口”,实现共计60项异地政务服务事项咨询、收件、发证等服务。“京津冀+雄安(3+1)”政务服务协同发展平台为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进京津冀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高频事项“一网通办”“区域内通办”奠定了基础,也有效解决了三地企业群众异地办事跑动次数多、办事效率低等问题。
2023年5月,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原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现隶属于天津市数据局的天津数据发展中心前身)、原河北省大数据中心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大数据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旨在探索三地数据流通和数据协同的新模式,以疏通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的源头活水,建设覆盖大中小微企业的数字信用体系、符合场景的数据交易市场以及安全稳定的数据流通平台等数字化基础设施。
2023年7月,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合工作办公室揭牌成立。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成立京津冀联合办,是由原来的协同协作提升到联合融合,让互相联系更紧密、沟通合作更顺畅,将有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
田学斌介绍,京津冀协同办旨在聚焦跨区域、跨领域重点事项,推动落实三省市层面协同机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协调督促各专题工作组具体任务落地实施,形成了“要事有统筹、任务有督办、落实有专班”的工作体系。京津冀政府部门推出“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的“同事同标”事项,实现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方便京津冀三地企业、民众。
锁利铭介绍,三地还围绕教育、环保、交通、旅游、医疗卫生等京津冀协同重点领域率先启动大数据应用示范。
比如,教育领域,成立了京津冀教育大数据一体化协同推进办公室,推进构建京津冀互联网教育公共服务大数据云平台。环保领域,建立了京津冀一体化的大气和水环境监测网络及数据共享机制,建设完成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交通领域,开通了省级客运联网售票系统。
数字化协同治理的成效也颇为显著。北京市发改委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0月,京津冀三地已推动179项政务服务事项“同事同标”,234项实现“跨省通办”,200余项“京津冀+雄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移动办”。
数字化硬件基础设施初具规模
京津冀的数字化硬件设施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锁利铭介绍,随着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快,天津与河北依靠毗邻北京的地理优势,承接了北京外溢的数据存储需求,逐渐形成了张家口、廊坊、武清等环京数据基础设施支撑带。
比如,天津建成了中国电信京津冀大数据智能算力中心、腾讯天津数据中心等一批辐射京津冀的高等级算力载体。河北推动“中国数坝”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等项目建设,致力于建成京津冀地区乃至全国的“两基地、两中心、一枢纽”。
2022年,京津冀启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推动京津冀数据中心布局逐步优化,对跨区域网络互联互通、算力统筹调度的需求将更为迫切。
一些新的相关机构成立后也发挥着积极助推作用。2022年6月,京津冀数字经济联盟在中国科协支持下成立。
田学斌介绍,该联盟整合了三地政产学研金服用等力量,形成与全国各算力网络枢纽、数据中心建设的协调联动。三大电信运营商等央企纷纷在京津冀地区规划建设数据中心,已初步形成京津冀一体化的核心数据枢纽。
比如,作为中国电信“天翼云”全国四大云计算核心基地之一的京津冀大数据智能算力中心,正以毫秒级的微时延实现了京津冀网络全覆盖及满足跨区域的数据计算和信息协同。
不仅硬件基础,软件基础也逐渐完善。锁利铭介绍,近年来,京津冀持续完善各自区域数据治理立法,为京津冀数据协同治理提供了法律规范和依据。
2017年12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法》、2021年1月,北京市大数据工作推进小组印发的《北京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等法规标准,“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北京模式’”。锁利铭说。
天津、河北也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比如,2019年1月起正式实施的《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
尤其是,2022年7月起正式实施的《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七章是“京津冀数字经济协同发展”,该章专门明确推进三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布局和应用协同,推进与京津执行统一的数据技术规范,实现公共数据信息系统兼容。
可以说,十年来,京津冀的数字协同治理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锁利铭表示,京津冀三地均成为全国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试点地区,为京津冀企业数据管理能力提升提供了标准化支撑。
这源于京津冀三地积极探索并制定了数据治理地方标准。
北京制定了《北京市数据分类分级指南》《政务数据汇聚共享规范》《政务数据分级与安全保护规范》《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规范》等。
天津出台了《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技术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核心元数据规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总体框架》等。
河北出台了《雄安新区数据资源目录设计规范》《雄安新区数据安全建设导则》《公共信用信息数据项规范》等。
锁利铭表示,这些标准为京津冀区域内的数据治理提供了指引。
协同发展可继续大作为
过去十年,京津冀在数字治理、数字政务等方面也取得了不错成就,面向未来,多位受访者认为,三地间在软、硬件的差距还可以进一步做好数字协同,这意味着还有继续大作为的空间。
比如,关于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文件发放,京津冀间存在“时间差”。
新京智库梳理发现,2015年6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一份文件提出,2017年“基本构建起‘智慧天津’的总体框架,城市信息化整体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2016年1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一份文件提出,2018年“初步建立起支撑超大型城市运行的智慧管理体系”。
而河北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则迟至2019年2月,而且确定的目标是,“到2020年,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新型智慧城市,筛选确定3个市主城区和10个县城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探索符合河北省情的市、县级智慧城市发展路径”。
同样,关于数字化发展的文件,天津是实施完了,河北才发布。
田学斌对此解释,京津冀地区间的政策出台具有时间差在区域发展过程中属于正常现象。这反映出京津冀地区依然存在区域发展不均衡的现实情况,政府、社会等各方面需要继续努力,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这也侧面说明地方政府在推动数字化建设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所不同”。
据《中国新型基础设施竞争力指数(2023)》显示,京津冀三地在“新型基础设施竞争力指数排名”中分别位列第1位、9位、14位。“三地数字基础设施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叶堂林说。
叶堂林介绍,在政务数据共享方面,由于缺乏数据共享激励考核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京津冀三地间的政务数据共享还存在相关主体参与配合意愿不高的问题。而且,由于三地政府部门使用的信息系统和数据格式有所不同,导致政务数据难以进行有效的共享和交换。
周密进一步指出,京津冀三地的政务数据管理标准、格式、载体或口径等不统一,这增加了转化与清洗成本。目前三地尚未出台统一的数字标准规划、导致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数据尚未做到完全共通与共用。此外,数据开放水平整体不高。数据协同质量不高带来的不能开放和部门内部激励不足的不愿开放以及安全风险等所带来的不敢开放等多种情况并存。
锁利铭认为,三地数字化建设政策出台的“时间差”现象主要是指河北省的相关行动方案远落后于京津两地。这主要反映出区域数字化创新政策扩散不足的问题。地理相邻相近及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本应成为京津冀区域数字化政策创新扩散的极有利条件,然而现实却不尽如人意。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可以从河北省政策颁布的主观延迟和制度环境的客观限制两个方面进行思考。
锁利铭表示,河北省的政策出台较晚,可能意味着在数字化政策制定过程中,其在评估自身发展需求、资源配置以及与国家战略对接方面进行了更为审慎的考量,有意对京津数字化行动实施的实际效果进行观察,从而更大程度上保证最终的行动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周密还表示,京津冀未来数字化协同之路还面临适合数字治理和数字治理的市场化理念等环境挑战。数字经济的核心是用数字技术手段更好地满足供需等经济关系,而数字治理和数字政务要引导、保障和适配数字经济的实现过程,因此市场经济的发达、数字技术的发展以及数字理念的整体提升等都是数字治理和数字政府不可或缺的环境。“目前在这方面三地都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北京
●2016年1月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2017年12月
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2019年11月
北京市新一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
●2020年9月
北京市关于打造数字贸易试验区实施方案
●2020年12月
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
●2021年3月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智慧城市发展行动纲要
●2021年7月
北京市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方案
●2021年11月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
●2022年11月
关于推进北京市数据专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3年5月
北京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实施方案(2023-2025年)
●2023年6月
北京市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
●2023年7月
关于进一步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的行动方案(2023-2025年)
●2023年9月
北京市促进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天津
●2014年4月
天津市新一代信息服务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4—2016年)
●2015年6月
天津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
●2017年6月
天津市推进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2020年2月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5G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年8月
天津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行动计划
●2020年11月
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2021年8月
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2021年8月
天津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
●2021年12月
天津市商贸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2021年12月
天津市智慧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
河北
●2019年2月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0年4月
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
●2020年10月
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
●2021年11月
河北省建设全国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十四五”规划
●2021年11月
河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
●2022年7月(实施)
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2023年1月
加快建设数字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
●2023年4月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新京报记者 肖隆平 【编辑:卞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