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系统观念协同推进黄河大治理

发布时间:2024-11-30 10:10:06 来源: sp20241130

  【光明论坛】

  坚持系统观念是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系统观念贯彻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全过程,成功实践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协同推进大治理。

  坚持前瞻性思考,立足前沿,开创黄河治理的新局面。黄河孕育了古老而伟大的中华文明,却一度因先天不足和后天失养展现出脆弱的生态体系,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水土流失严重等问题凸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黄河流域生态脆弱的现状,着眼黄河治理发展的千秋伟业,提出新理念、进行新探索、作出新安排,开创了黄河治理的新局面。一方面,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黄河治理新理念,顺应自然、尊重规律,系统推进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将生态保护、生态治理、生态建设、生态利用有机结合,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提高生物多样性,实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另一方面,坚守法律准则,开启依法治河新篇章。针对生态环境脆弱这一黄河流域最大的问题,为更好地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黄河治理存在的问题和突出困难,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黄河保护法颁布并实施是黄河流域保护的里程碑,明确黄河流域生态大治理中各方的权责边界和法律责任,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实现黄河流域生态大治理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坚持全局性谋划,统筹协调,实现黄河治理的机制优化。为更好地协调中央和地方、黄河流域、地域之间相关权责部门在黄河治理中的职能,党中央坚持全局性谋划,提出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即国家统筹、流域机构统管、省级协调、部门联合、专家咨询为一体的黄河流域协同治理创新性机制,对央地职能、流域任务、地域职责、部门使命进行细致且明确的划分,规范各参与主体的职责范围;打破行政区划与流域划分的壁垒,突出地域之间的统筹协调,实行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黄河统筹治理模式,建立黄河流域上中下游跨地区、跨部门统筹协调、系统高效的协调机制,特别是黄河流域省际河湖长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实现“重大事项国家统筹+重点事项流域机构统管+相关事项省际协调合作”的流域治理模式。全局性的统筹协调既保证了各相关部门内部重点工作的完成,也实现了各部门之间工作的配合与协作,将各部门针对的制度举措纳入统一框架,进行统筹安排,形成制度合力,从而更好地实现黄河流域生态功能完整性、系统性、综合性的保护与修复。

  坚持战略性布局,洞悉大势,开辟黄河治理的广阔前景。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推动黄河的保护与治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战略性布局,秉持系统观念,聚焦战略定位、锁定战略目标、明确战略部署,科学规划和统筹黄河治理,不断开辟黄河治理的广阔前景。战略定位上,将黄河定位于大江大河治理的重要标杆、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试验区和中华文化传承弘扬的重要承载区;战略目标上,国家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两步走”的战略规划相统一,突出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强调到本世纪中叶,要实现黄河流域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水平大幅提升,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指明了行进方向;战略布局上,构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一带五区多点”的空间布局,既囊括了连通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北方防沙带和黄河口海岸带的沿黄河生态带,又包含了以黄河上中下游5个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的水源涵养区,更涉及多个重要野生动物栖息地和珍稀植物分布区,使得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更加全面、立体。

  坚持整体性推进,因地制宜,实现黄河上中下游协同治理。整体性是系统观念的核心要义。坚持系统观念,必须从事物的整体着眼、谋划推进,防止工作畸轻畸重、顾此失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要求把黄河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谋划,充分考虑黄河上中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的差异,因地制宜,形成上游“中华水塔”稳固、中下游生态宜居的生态安全格局。上游地区,着重加强水源涵养能力建设。在“中华水塔”三江源地区,全面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为一体的生态要素,恢复生物多样性,实现生态的良性循环发展;加大力度保护和修复青海玉树和果洛、四川阿坝和甘孜、甘肃甘南等地区的河湖湿地资源,保护好黄河的重要水源补给地;着力减少过度放牧、过度资源开发利用、过度旅游等人为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和破坏。中游地区,重点抓好黄河水土保持和污染治理。黄河是全世界泥沙含量最高的河流,水少沙多、水沙关系不协调,是黄河复杂难治的症结所在。紧紧抓住水沙关系调节这个“牛鼻子”,完善水沙调控机制,加强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深化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防治和矿区生态环境整治,明确黄河中游地区生态保护的基本方针。下游地区,大力推进湿地保护和生态治理。加大黄河三角洲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保障河口湿地生态流量,扩大自然湿地面积;积极建设集防洪护岸、水源涵养、生物栖息等功能为一体的黄河下游绿色生态走廊;促进黄河下游河道生态功能提升和入海口生态环境改善,开展滩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促进生态保护与人口经济协调发展。(光明日报)

  (作者:陈静,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