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人民政协新实践)

发布时间:2024-12-16 02:42:59 来源: sp20241216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新能源科技企业生产车间,机器人在生产汽车配件。   王旺旺摄(人民视觉)

  工作人员在江西省宜春市一家绿色智造工厂里忙碌。该工厂设置了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光伏发电项目等,实现绿色低碳生产。   周 亮摄(人民视觉)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洞阳村,风电机组与蓝天白云、村庄、道路相互映衬,构成一幅绿色的生态画卷。   王玉实摄(人民视觉)

  新能源产业作为我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近年来进入高速发展快车道。随着产业发展以及技术升级带来的设备更新换代,动力电池已大量退役,风电、光伏组件“退役潮”正在到来。做好这些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工作,既是保障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应有之义。

  日前,相关领域全国政协委员围绕“加快建立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这一主题,积极建言献策,助力新能源产业资源回收利用可持续发展。

  完善政策法规,健全回收利用标准体系

  近年来,为引导和规范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等设备的回收利用,国家陆续出台了系列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但在多位相关领域的全国政协委员看来,目前这些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尚不能完全满足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为寻求解决之道,今年4月至10月,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围绕“加快建立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在调研中,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钱智民发现,当前,我国新能源设备退役回收利用还存在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经营主体责任未落实、技术标准水平偏低、市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推进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迫在眉睫。”钱智民表示,应尽快完善回收利用政策法规体系,压实市场各方主体责任,推动新能源产业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他建议,应建立健全覆盖装备设计制造、新能源发电、退役设备回收利用等全产业链各环节的政策体系,统筹协调各主管部门职责,加强政策衔接,加快推进立法工作。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这种迫切性尤为明显。我国锂、镍、钴等资源对外依存度高,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电池对锂、镍、钴等资源消费量迅速增长。“在此背景下,资源回收再利用成为保障供应链安全的一条关键途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翁祖亮指出,退役电池中的主要金属总体含量比原生矿的金属品位高出约10倍,可利用价值高。

  “应推动再生资源与原生资源一体化利用,构建废旧电池资源回收再利用的平台与体系。”翁祖亮说,同时也应优化新能源废旧电池进口管理,建立废旧电池资源进口管理法律法规、质量监管举措及管理细则,保障海外资源高效回流。

  目前,新能源设备回收利用专项优惠政策尚未覆盖新能源全产业链,尤其尚未延伸至设备生产环节。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谷树忠建议,加强政策预研和储备,根据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需要及时推出适用政策;同时,统筹规划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建立覆盖各关键环节,以及生产技术、安全环保、质量保证、企业资质等关键要素的标准体系。

  强化科技支撑,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科技创新,是推进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重要支撑。

  “目前,我国新能源产业资源再生与回收利用技术创新日趋活跃,但总体上科技支撑还存在短板,废旧组件回收利用技术不够成熟,退役设备回收技术标准体系还不健全,全产业链绿色设计与制造尚待加强。”全国政协常委、内蒙古自治区科协主席赵吉说。

  赵吉认为,应强化科技规划引领作用,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规划布局新能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科技创新平台,建立政府引导的新型研发机构,统筹建立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国家实验室。“集中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开发新型组件回收处理原创技术,重点研发可循环利用的新能源组件新结构、新材料、新产品。”赵吉建议。

  “要打通光伏产业链绿色闭环‘最后一公里’。”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利文表示,在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可以优先支持在光伏装机时间早且规模大、光伏制造业集中的典型地区,通过产学研用示范项目,培育回收利用产业头部企业,同步推动回收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同时,将新型环保替代材料的研发纳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光伏制造企业开展“绿色制造”项目示范,从源头构建生态闭环。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戴和根对提高退役电池全要素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水平一直很关注。他建议,加强动力电池拆解、再生修复、电解液回收等设备和工艺技术开发;开发清洁回收废旧锂电池技术,加大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等技术在电解液回收过程中的开发应用推广,持续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同时,加快突破检测重组和修复技术瓶颈,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提供重要支撑。

  明确各方职责,优化新能源设备回收责任分工

  截至今年9月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821万辆,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达975吉瓦时。随着动力电池退役潮的来临,做好退役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工作,形成完整的产业链闭环,成为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方面,市场端收集的退役动力电池多以拍卖、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销售。另一方面,我国动力电池回收责任主体是汽车生产企业,但电池回收利用涉及多个交叉学科,工艺链冗长、技术复杂,汽车生产企业从事动力电池回收业务技术上存在短板。”全国政协委员、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毓群表示,靠传统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来落实电池回收难度很大,这是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曾毓群建议,应进一步明确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各方责任义务,优化责任分工: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售后服务网点负责车辆维修环节的退役电池收集;汽车报废拆解企业负责车辆报废环节的退役电池收集;上述主体收集到的退役电池应转交给电池生产企业,由电池生产企业对其安全、寿命、性能等进行科学评估后,再分类处理。

  新能源产业链涵盖原料生产、装备制造、电站开发运营、回收利用等各环节,“由谁来承担回收责任”,是大家普遍关心关注的话题。

  “围绕光伏、风电和储能装备领域,尽快建立健全政府、发电企业、设备制造企业、回收利用企业‘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形成协同融合的长效机制与有机责任链条。”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海良建议,应分类夯实主体责任,系统构建清晰的产业链协同发展格局。例如在报废与处置环节明确由发电企业承担首责与主责;在回收与再利用环节考虑由发电企业承担退役设备合规处置与绿色产品采购责任,回收利用企业承担规范生产与安全环保责任等。

  “建议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压实企业环保责任。”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志扬表示,在环保责任落实方面,应建立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明确新能源产业资源回收利用及处置全过程各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和责任清单;强化回收利用处置全过程环境污染防治监管,鼓励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和物料源头替代。同时,全面推行动力电池及光伏组件“数字护照”溯源管理,利用溯源平台大数据资源上下联动的优势,建立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平台。

  版式设计:沈亦伶

  《 人民日报 》( 2023年12月07日 18 版)

(责编:赵欣悦、袁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