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7 18:32:27 来源: sp20241107
“多亏检察机关监督,我的微信支付账户能正常使用了,被冻结的款项也解冻了。”日前,在武警某支队服役的小方(化名)向湖南省安化县检察院和长沙军事检察院检察官分别打电话致谢,告知困扰他许久的烦心事已解决。
今年5月,小方发现自己的微信支付功能不能用了,打电话咨询才得知是微信账户被司法冻结了。小方一头雾水:自己一直在部队服役,从未与人发生过矛盾纠纷,微信账户怎么会被司法冻结?导致这一情况产生的官司从何而来?
正当小方一筹莫展之际,恰逢长沙军事检察院在当地开展“三百三进”法治服务活动,小方遂向检察机关反映了相关情况。该院经初步研判后,依据军地协作机制向安化县检察院移送了线索,并与该院开展联合调查。
军地检察机关经调查发现,2023年8月,家住山东省鱼台县的薛某通过微信联系到方某购买冷冻食品,薛某根据方某的要求,将5万余元货款转入了方某指定的银行账户。
收到货物后,薛某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经与方某协商,二人达成了退货退款的共识。薛某依约将货物退还给方某,方某指使之前薛某转入货款的银行卡卡主向薛某退还货款3万元。双方还通过微信确认,方某尚未退还的货款为2万余元。
此后,薛某多次向方某催讨剩余货款,都被方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薛某无奈之下决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3年11月,薛某委托诉讼代理人查询到方某为湖南省安化县人,遂将方某起诉至安化县法院。法院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向方某送达了法律文书,并于今年3月作出判决,支持了薛某的诉讼请求。因方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薛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月30日,法院对方某的微信账户冻结。
被薛某起诉的方某,跟申请监督的小方是同一人吗?为查明真相,在山东省鱼台县检察院的协助下,办案组前往当地找薛某核实情况。薛某告诉检察官,当时诉讼代理人根据姓名和电话号码所在的省份,通过公安机关只查询到湖南安化的方某,于是将其告上了法庭。当薛某通过比对方某朋友圈里的照片和公安机关提供的小方的照片后发现,这两位明显不是同一人。
欠付薛某货款的方某到底是谁?办案组通过薛某提供的交易账户,查询到方某收退款使用的银行卡开设地在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办案组认为,“谜底”就在那张银行卡的卡主王某身上。
随后,在益阳市检察院、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协助下,办案组终于找到了关键人物王某,于是第一时间奔赴岳阳市找其核实情况。经核实,王某确实有个叫方某的朋友在岳阳做水产生意,是湖北省天门市人,其电话号码归属地是湖南岳阳,样貌与薛某提供的照片上的人一致。
据王某陈述,他在2023年8月曾按照方某的指示,用自己的银行卡接收了来自薛某的5万余元转款,半个月后,又转了3万元给薛某。王某还称自己与小方素昧平生,没有任何交集。
与此同时,办案组还在湖北省天门市检察院的协助下,调取了方某的真实身份信息,并与方某通过电话核实了相关情况,进一步确认小方并非拖欠薛某货款的人。
结合所查明的情况,安化县检察院、长沙军事检察院、山东省鱼台县检察院通过远程连线的方式,就此案联合开展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检察机关向薛某通报了调查情况,并告知薛某可另行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会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6月27日,安化县检察院向该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召开审委会会议后,决定对该案启动再审程序并终止执行程序。
8月21日,安化县法院裁定准许原审原告薛某撤回对原审被告小方的起诉,并撤销原审民事判决。
来源:检察日报
(责编:马昌、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