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效益稳步提高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发布时间:2024-12-05 10:20:00 来源: sp20241205

建强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是现阶段我国农业发展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大现实需要,也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质量效益稳步提高,服务带动效应持续增强。

近年来,随着相关扶持政策接续出台、资金投入不断加大,各类新型主体呈现蓬勃发展之势。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末,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近400万个,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221.6万家,组建联合社1.5万家。全国超过107万个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面积超过19.7亿亩次,服务小农户9100多万户。

《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提出,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着力完善基础制度、加强能力建设、深化对接服务、健全指导体系,推动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通过坚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大战略,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以内强素质、外强能力为重点,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稳粮保供、产业结构优化、经营服务水平等方面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

稳粮保供作用凸显。目前,全国有种粮家庭农场176.5万个、种粮合作社54.2万家,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数的37.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种粮家庭农场场均种粮面积148.8亩,农民合作社社均拥有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面积460.1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促进技术集成组装应用和在地熟化推广,在稳粮扩油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业务涵盖粮棉油、肉蛋奶、果蔬茶生产经营,其中,88%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种养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从事生猪产业的分别有21.7万个、13.2万家,比上年增长17.1%和1.9%,从事农机植保服务业的数量持续增长,从事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势头强劲。

经营服务水平提升。半数以上的家庭农场年经营收入在10万到50万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年净利润11.6万元。农民合作社年经营收入6309.2亿元,成员人均可获得盈余二次返还1460.4元。全国农民合作社成员中的普通农户占比95.5%,农民合作社为成员提供年经营服务总值8773.5亿元,成员人均享受合作社统购统销服务1.5万元。

规范运营程度提高。全面实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全国已有19.6万个家庭农场获得“一码通”赋码,以“一码定场”实现直接获客;开发推广“家庭农场随手记”免费记账软件,11.5万个家庭农场注册应用,规范财务收支和成本核算。全国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20.9万家、示范家庭农场达20.2万个。

指导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建成“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全国省市县乡四级辅导员32258名,近三分之一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技员、乡土专家等构成,县乡级辅导员占比95%。

“要助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就必须针对他们的实际需求,搭平台,集要素,带动广大小农户从农业经营中受益,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澎湃动能。”业内专家表示。

(责编:乔业琼、高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