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0 08:58:20 来源: sp20241230
中新网 上海9月29日电 (记者 陈静)记者29日获悉,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把过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有效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进行固化入法。修改决定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据悉,2020年4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简称:条例),并分别于2021年、2023年作了修正。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方面表示,条例是上海营商环境建设的第一部综合性、基础性法规。这次的条例修正,在强化促进国际贸易公共服务、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加强涉企政策制定与清理、完善劳动纠纷解决机制等多方面都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同时更加注重以经营主体感受度为先,在深化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等方面持续完善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修改决定共计二十一条,明确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部门共享企业年报信息,免于企业重复填报等;同时加强涉企政策制定与清理。根据修改条例,上海将推动做好世行评估体系高水平对标改革。
据悉,修改决定强化促进国际贸易公共服务,要求有关部门建立咨询服务机制,提供国际经贸规则的政策咨询、培训和指导等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国际贸易促进组织等提供相关专业服务。根据修改决定,在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方面,上海将推进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内容嵌入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为执法人员提供指引。(完)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