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兼职直播需警惕签约陷阱

发布时间:2024-12-16 02:37:29 来源: sp20241216

  数十名大学生兼职做主播不成,被MCN(网红运营)公司索赔违约金,这是怎么回事?

  近日,某MCN公司将数十名大学生起诉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要求这些学生承担共计上百万元的违约金。但由于该公司未能证明其尽到相应合同义务,该公司现已撤诉,大兴区人民法院将案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移交属地警方。

  2023年下半年,该MCN公司通过短视频平台私信联系数名身处各地的大学生,告知其公司主营美妆宣传业务,要签约孵化大学生网红。

  大学生杨某与该MCN公司对接上后,称自己刚上大学,“完全不了解这一行”。但该公司多次告知杨某,“不需要交付任何费用、不需要进行直播,账号由公司投入孵化,公司对视频拍摄、后期剪辑以及账号运营策划全权负责”“喜欢就继续做,不喜欢就把账号归还公司”,声称“就剩3个名额了,下个月就直接启动了”。

  2023年10月底,双方签署了《平台公司合作协议》,并建立了“一对一运营服务群”,该MCN公司仅发送一些文档文件作为对杨某的培训,在两次拍摄以及购买短视频平台投流服务后,均将显示费用过万元的转账单据发送至群聊中,要求杨某予以确认。

  在此过程中,杨某发现该公司没有提供关于“服装选款搭配、美妆、视频拍摄、供应链等多方面”的培训,也没有履行承诺的“艺人生活管理、推广宣传、包装、媒介、策略规划、作品创作及制作和社交活动”等服务,拍摄选择的是室外免费场地、兼职摄影师,拍摄过程并不专业。

  2023年12月,该公司要求杨某进行直播,杨某遂拒绝直播并提出解约。同月,该公司将杨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承担多次拍摄费用及律师费用。

  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二级法官魏若男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该MCN公司在短期内与多名学生签约后诉至大兴区人民法院,“但该公司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公司旗下存在正常孵化、账号正常运营的主播”。

  庭前,魏若男对原告MCN公司及数十名被告进行了释法说理。针对双方签订的《平台公司合作协议》,从合同的履行情况来看,在合同签订之后,某MCN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对大学生进行培训,其仅在微信群中发送几份文档的行为不足以证明其尽到了培训、孵化的相应合同义务。结合双方协议签订前的沟通,公司多次承诺大学生无需进行直播,现其主张大学生拒绝直播、主动提出解约系存在违约并要求大学生支付违约金的行为没有依据。

  此外,对于该MCN公司主张的相关费用,大兴区人民法院认为,支出的拍摄费用和购买账号(约100位粉丝)费用,并不符合市场一般价格情况,且收款主体方身份不明,而该公司作为一个专业的MCN公司,与长期合作的摄影团队、账号中介团队没有签署合同,明显不符合公司的正常交易习惯。对于购买短视频平台投流服务的费用,无法证明其实际支出了该费用以及用于被告的短视频账号引流。

  “很明显,该公司是针对风险意识淡薄、社会经验不足的大学生有意而为,将其视作‘割韭菜’的工具。”魏若男说。

  魏若男表示,大学生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不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是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法定情形下,合同效力一般不受影响。但在责任分配上,法院考虑到大学生们对行业不了解,在与原告MCN公司沟通过程中,对方存在夸大承诺的部分。本案中,该公司明知对方是不了解行业情况的年轻人,却没有尽到应尽的培训责任,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魏若男表示,在民事案件中,原告申请撤诉,被告同意并且愿意撤诉,大兴区人民法院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准许撤诉。对于该案中所涉及的违法犯罪嫌疑,大兴区人民法院已将相关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

  魏若男提示,年轻人在决定与MCN公司签约时,应当对MCN公司进行详细具体了解,并对其业务范围、经营状态以及旗下其他主播的状态进行询问与查询。签署协议时要仔细查看协议条款,特别注意赏罚条款及违约金条款,有疑问应及时询问,发现合同漏洞应追问,同时要注意保留证据。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刘胤衡 记者 黄冲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4年11月05日 03 版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