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1 19:33:30 来源: sp20241221
主讲嘉宾:王瑶(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如何把握“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内涵和相互之间的关系?本期视频我们来学习相关内容。
(一)学纪是知纪、明纪、守纪的基本前提
中国共产党作为百年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特别是在重要历史节点,高度重视并适时开展对全党的纪律教育,积累了丰富经验,是我们推动中心工作的惯例。
在实际中我们发现,党内还存在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的问题。甚至有些党员根本不学,比如四川省宜宾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高泽彬忏悔书中写道:“我被留置后,办案人员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递给我,带领我一起学习时,我才知道条例还有2003版、2015版、2018版的区分……”可见学纪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二)知纪明纪是学纪的目标,也是守纪的认知依循
知纪是学纪的“小目标”,明纪是在知纪的基础上,做到进一步精准把握。中国共产党的纪律不仅仅体现在《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还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矩阵”中。实际上,截至2023年6月底,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802部。所以,这里要澄清一个误区,不违反《条例》并不等于没有违纪,触犯了其他党内法规也是违纪。比如,如果你负责宣传方面工作,那《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就会告诉你宣传工作的“纪律”。再比如,和我们每个党员都相关的《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什么情况下遇到什么事情,需要请示报告,都有“纪律”要求。
(三)守纪是学纪、知纪、明纪的最终效用
我们常说,知易行难。要遵守党的纪律,需要长时间考察磨炼党性,需要在学习、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谨小慎微,需要时刻对党纪形成敬畏之心、戒惧之心。
首先,要牢记党员身份,牢记入党誓言。党员对党的纪律的自觉遵守,来源于对自身党员身份的认同,来自入党时的自愿性。我们入党时都有“盟誓”过程,中国共产党的入党誓词几经更改,但“纪律”二字百年来永存。自愿入党表明认可和接受党的纪律的刚性约束,愿意通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来严格约束自身行为,以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其次,要对党内惩戒措施有戒惧、敬畏之心。党纪处分属于党内惩戒措施中惩戒程度最严重的措施,只有实施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规定的违纪行为,才会招致党纪处分。除了党纪处分之外,违纪行为还可能会诱发其他党内惩戒措施。从类型上而言,党内惩戒措施主要包括党的问责措施、组织处理措施和党纪处分。
最后,要多积尺寸之功,慎独、慎初、慎微、慎欲,培养和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锤炼自身党性修养。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