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科学内涵与独特优势

发布时间:2024-11-05 14:12:10 来源: sp20241105

  【析理论道】

  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首要的就是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独特优势。

  领导力量方面,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创造和发展的重要民主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而不是其他什么民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行提供了根本政治保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利于将协商民主要求贯穿党和国家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凝聚最大共识,形成强大合力,有效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确保协商有组织开展、有步骤实施、有计划进行,推动人民依法有效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同时,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有助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进而推动国家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实现人民幸福。

  参与主体方面,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生和发展于人民内部。根本利益一致是开展民主协商的基础。“当前基层产生的社会矛盾,无论其表现形式多么复杂多样,就其性质而言绝大多数还是表现为人民的内部矛盾。基层矛盾要用基层民主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重要原则一定要把握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社会各方面在根本利益一致而具体利益诉求不同的背景下展开的,着力要解决的是人民内部各方的矛盾,应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因事制宜、有序有效开展协商,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

  协商内容方面,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牢记“国之大者”、聚焦“民之关切”。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议题。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关乎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需要凝聚智慧、增进共识、科学决策,围绕这一领域开展的协商,主要属于政治协商范畴,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支撑,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等为基本实现方式。群众利益无小事,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直接利益冲突和人民内部矛盾也主要发生在基层。“基层既是产生社会矛盾的‘源头’,同时也是疏导各种矛盾的‘茬口’。有效地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更多地有赖于基层。”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在基层群众中就群众自己的事情展开直接对话协商,是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基础。牢记“国之大者”、聚焦“民之关切”,彰显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广泛性全面性,体现了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在实践中的真正统一。

  发生时点方面,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贯穿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在决策、执行、监督、评估等政府管理基本流程中,决策既是基础环节又是核心内容,其科学性深刻影响治理活动的有效性。民主决策有助于避免盲目性、随意性,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但强调协商于决策之前,而且强调协商于决策实施之中,有利于吸纳社会公众特别是利益相关方参与决策,凝聚各方面智慧,提高决策的针对性;有助于更多意见建议在更多时点依法依规进入决策程序,主管部门得以据此及时作出调整或优化,进而形成发现、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有助于在决策过程中进行充分交流讨论,增强决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更好增进理解、凝聚共识。

  结果预期方面,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以形成共识为导向。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之所以能够以形成共识为预期目标,一是源于其包容性而非对抗性的文化基础。中华民族长期以来形成的兼容并蓄、求同存异、忠恕仁和等优秀政治文化传统,以及调解说和的社会风尚,是协商民主的历史文化资源。二是坚守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下的重要民主形式。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能够有效克服党派和利益集团为自身利益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倾轧的弊端,确保协商始终朝着形成共识的方向推进。三是具有完备的协商渠道和工作体系。我国形成了由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构成的协商民主体系,使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代表能够通过各种不同协商渠道开展有序有效协商,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有效克服不同政治力量为了维护和争取自己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广泛凝聚起全社会的共识和力量。

  价值判断方面,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不可替代的重要民主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由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构成的全链条人民民主,民主协商不但贯穿其他四个民主环节,而且具有显著的溢出效应。在民主选举实践中,在候选人提名等环节依法依规适用民主协商,有助于提高候选人的合法性、代表性和共识性;在民主决策实践中,在决策前和决策中依法依规开展民主协商,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民主管理实践中,在选择管理主体、管理方式以及划定管理权责等环节中依法依规进行民主协商,有助于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在民主监督实践中,在确定监督主体、对象和方式等环节中依法依规开展民主协商,有助于提高监督质量并使得监督关口前移。(光明日报)

  (作者:王红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政治学研究所国家治理研究室主任)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