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理想的精神力量

发布时间:2024-11-30 12:35:24 来源: sp20241130

  社会的进步离不开社会理想。《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自觉把人生理想、家庭幸福融入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业之中,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社会理想决定了一个社会的存在境界。冯友兰提出了人生境界说:人对于世界有所觉解,世界对其呈现出意义,世界的意义又构成其存在境界;不同的人对于世界有不同的觉解,因此便生存于不同的境界,即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在类似的意义上,社会理想实际上代表了一个社会对于世界的觉解。秉持高远理想的社会,无疑是超乎自然境界与功利境界的:它不是无知无觉的,也不会只为了一国之私利而公然鼓吹本国利益至上。

  契合时代精神的社会理想是高远的,但同时也是可欲可求的,从而能够为社会的发展提供巨大的精神动力。它是可欲的,也就是说,它是值得追求的,因为它合乎人的本性,发乎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它是可求的,也就是说,它是能够追求的,因为它出自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基于历史演化的客观规律,代表着一种现实的可能性。这样的社会理想容易被社会成员所共同接受,从而内化为社会成员共享的高远的人生理想。对于社会成员个体而言,人生理想既是目的因又是动力因,而高远的人生理想将为个体提供巨大的心理驱力,推动人们在精神生活、道德践履、日常活动和社会实践等诸种实践过程中发挥能动性,创造高品质生活,创造更加美好的世界。

  

  由社会理想转化而来的人生理想贯穿不同的个体,使得彼此声气相通;非如此,不足以形成“一以贯之”的社会。易言之,社会理想发挥着凝心聚力的作用。试以交响乐团明之。指挥家,首席演奏家,分司弦乐、管乐或打击乐的乐手,彼此分工合作,将凝固于乐谱的音符活化为流淌于乐器的音乐。《论语·八佾》有载:“子语鲁大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皦如也,绎如也,以成。’”孔子自然未闻后世西洋交响之乐,不过,他所体悟的乐理似乎也适用于交响乐。始作,金声;玉振,以成;金声玉振,始条理而终条理。这个从始至终、贯穿于乐之作的“条理”不是乐手,不是首席演奏家,不是指挥家,而是音乐本身。乐团分享一份共同的乐谱(尽管有总分之别),将乐谱演奏成优美的音乐就是乐团的共同理想。音乐之于乐团,一如社会理想之于社会。

  社会理想之所以能够为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离不开人作为主体所具有的人性能力。人性能力是人在认识世界和改变世界的过程中加以运用及发展的诸种能力。这一概念兼有认识论、本体论与价值论的意义。人性能力首先表现为理性能力。从人禽之辨的角度看,正是理性将人与动物区分开来。古希腊先哲认为,人是理性的动物;中国近代哲学家王国维也说,“惟理性之能力,为动物之所无而人类之所独有”。理性帮助我们构造概念,从而理解世界的条理与秩序。除了理性力量之外,人性能力还包括欲望、情感、意志、想象、直觉等,而这些人性能力在运用之际往往也有理性贯注其中。比如,就社会理想而言,除了运用理性能力以形成抽象概念之外,我们还需要运用想象力赋予其意象,从而将其具体化为可感的存在。真正的社会理想,不仅是一个有意义的真概念,而且还是一个有意象、有意味的真观念,包含着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也内蕴着情感、意欲、信念等复杂因素。

  从观念的角度看,一个观念被社会中的个体广泛接受并成为社会理想,其前提为这个观念必须是一个真观念。何谓真观念?观念之真,至少包含四重含义,即真确不假、真诚不伪、真善不恶、真实不虚。其一,真确不假:真观念乃实事求是的积极成果,来自现实(合乎“实事”),反映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界运行之道(得其“是”),凝结着人们的真理性认识。其二,真诚不伪:“我”不仅客观地知道观念内容,而且对它有一种真诚的信念,“我”与观念之间从认知式的外在关系转化为信念式的内在关系。其三,真善不恶:由于在认识过程中认知和评价不可分割,真理性认识在反映事实秩序的同时,往往也反映了事物与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如冯契所言:“真理性认识符合人们的利益,合乎人性的发展,它便不是光溜溜的‘真’,而且同时是好的、美的,于是‘真’成为价值范畴。”作为价值范畴的“真”意味着真善不恶,合乎人性发展的要求,符合人们向往美好生活的根本利益。其四,真实不虚:“我”在观念之中投入情感,贯注情意,观念也就成为鼓舞“我”行动的活生生的力量。因其真确不假、真诚不伪、真善不恶与真实不虚,观念能够称体起用,以得自现实之道还治现实。一方面,观念从解释世界走向了改变世界与成就世界(成物);另一方面,观念在改变世界与成就世界的同时改变并成就作为观念主体的“我”(成己)。“我”将观念形态中的理想化为现实,在现实中打上“我”的烙印,确证“我”的本质力量,同时也提升了自己的能力,锻炼了自己的性情,即通过践行社会理想获得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历史地看,社会理想的“力”根源于历史发展之“势”,正所谓有“势”方有“力”也。在中国的轴心时代,诸子百家都提出了自己的社会理想。如孔孟向往三代之治,倡导一种以王道仁政为要旨的社会理想。老庄认为正是倡导仁义导致了人的异化,只有回返到“小国寡民”甚至“同与禽兽居”才能实现人的本真状态,如此方是大仁、上德,这实际上提出了一种看似反文明的社会理想。自19世纪中叶以来,古今巨变(从传统走向现代),中国文明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古今中西之争”成为时代的大主题。该争论的焦点首先是“中国向何处去”。传统的社会理想已不敷应对时变,必须加以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如康有为在进化论的基调上对大同理想进行改造,而李大钊则把大同理想置于唯物史观的基石之上,倡导“个性解放”和“大同团结”统一、社会主义和人道主义统一的社会理想。当前,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类文明整体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此时,“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和“世界向何处去”的问题前所未有地紧密关联在一起。一方面,我们不能关起门来思考中国问题,而是必须在世界之中、在中国与世界的密切关联之中思考中国问题;另一方面,中国问题的解答将对世界产生深刻的影响。在此形势之下,我们必须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那就是“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代表了人类历史上一种崭新的文化生命体,“古今中西”各种要素在其中氤氲化醇。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之建设、人类文明新形态之创造乃是历史大势和时代脉搏。如此这般的“势”必将召唤人们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接续奋斗。

  (作者:刘梁剑,系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

  光明日报 【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