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4 06:30:48 来源: sp20241224
中新网 济南4月29日电 (周艺伟 梁犇)近年来,山东法院不断加强与仲裁机构的协调配合,联合搭建劳动人事争议“裁审齐鲁通”平台,制定裁审衔接机制建设规范性文件,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重大或群体案件沟通预警等常态化机制,共同推进裁审有效衔接和深度融合,有力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
2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助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新闻发布会,通报山东法院劳动者权益司法保护状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4月2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韩国健 摄“近年来,互联网平台经济快速发展,人力资源市场尤其是灵活就业更加活跃,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庭长马莉莉介绍,近三年内,山东法院审结劳动争议案件年均增长16%,呈现争议焦点相对集中、新型用工纠纷频发、群体性纠纷凸显、历史遗留问题矛盾突出等特点。2024年第一季度,山东法院劳动争议收案数量同比持续增长,劳动争议审判工作面临着新挑战。
为应对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高速增长态势,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山东法院探索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马慧芹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去年12月签订《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平台合作共建协议》,共同搭建了劳动人事争议“裁审齐鲁通”平台,探索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机制建设。
目前,“裁审齐鲁通”平台已完成系统开发、功能模块优化及数据联调测试运行,同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裁审齐鲁通”平台建设应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公布了平台管理办法。该平台为确保裁审衔接信息化工作有效运转提供保障,实现了法院与人社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即时交互,共同推进裁审有效衔接和深度融合,有力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谈及深化裁审衔接表现时,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范翠真举例称,2009年10月1日,黄某入职某建材公司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被多次调岗至某建材公司的关联公司某科技公司质检岗工作,2022年5月,黄某由质检岗被调整至包装操作工岗,该岗位实行三班倒的轮班制。黄某于2022年8月1日提起劳动仲裁,以其怀孕不能适应三班倒操作工劳动强度为由,要求某科技公司等将其调岗至“三期”女职工合适岗位。仲裁裁决某科技公司等调岗有违法律规定,应予纠正。某科技公司等对该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
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经审理认为,某科技公司在知道黄某怀孕后,将其调岗至较高体力强度和不规律生活作息的操作工岗位,有违相关法律规定。据此,法院判决对黄某要求调岗至孕期相适应的合适岗位的主张,予以支持。
马莉莉表示,山东法院将进一步推进裁审衔接联动,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优化山东劳动人事争议“裁审齐鲁通”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把握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规律,逐步建立健全裁审受理范围一致、裁审标准统一、裁审程序有效衔接的新规则新制度,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办理质效,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