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6 05:38:28 来源: sp20241126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官方、权威、免费的信息查询平台,通过“全国一张网”,可以查询到在我国登记注册的每一家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截至2023年10月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归集1.82亿户经营主体累计58.3亿条信息。如何挖掘这座数据富矿,让消费者、经营者、管理者受益?记者进行了采访。
信用信息公开透明,让消费者更放心
“我第一次在这家眼镜店配眼镜,有点担心产品质量,万一有问题,害怕商家后期服务跟不上。”在重庆渝北区新光天地购物广场选购眼镜的艾琴说。正在犹豫不决的时候,她发现商家的收银台上摆放着“山城有信”宣传牌,用手机扫了扫上面的二维码,可以查询到该眼镜店的基础信息、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
“我查了一下,该商家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也没有投诉举报、行政处罚信息,感觉还靠谱,就决定在这里配眼镜了。”艾琴说,通过扫码了解商家信用情况,为老百姓购物提供参考,让消费更放心。
“山城有信”应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经营主体相关信息的归集运用,不仅提供“一键扫码”“一码明信”服务,还能实现“一体监管”。如果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用手机扫码后,可以点击“一码保维权”选项,直接拨通12315进行投诉,辖区市场监管所人员便会介入消费纠纷调解。今年以来,“山城有信”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4.63万次,占12315移动互联渠道投诉总量的53%,成为消费投诉新路径。
“山城有信”是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运用企业信用监管数据,通过数字化工具加强数据治理、促进基层市场监管工作的一个典型案例。受益的不仅是消费者,还有广大经营主体。截至目前,“山城有信”已为重庆市367.96万户经营主体赋码。今年以来,借助该平台,36.59万户经营主体公示信用承诺,18764户经营主体实现“不见面”信用修复,为基层监管人员提供信息查询9.42万次。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民商经济法室主任王伟说:“企业信用信息的公示,可以充分动员经营主体、社会公众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促使其更加诚实守信地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消费者可以通过查询特定企业的信用状况,选择诚实守信的企业进行交易活动,使消费更安全、更理性。”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用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信用监管数据中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抽查检查等信息。这些信息的公示能够促进市场“良币驱逐劣币”,使诚实守信的企业赢得更多的市场机遇。
信用带来金融活水,化解经营主体资金难题
“7月14号通过扫码线上提交贷款申请,7月20号就拿到了10万元授信,真没想到,没有抵押也能贷到款,放款还这么快。” 在广东省深圳市创业的陈晓盈说,2020年他在宝安区开了一家火锅店,“今年餐饮业复苏,我想把店面装修升级一下,幸亏这笔贷款补充了流动资金。”
陈晓盈与妻子早年创业曾多次碰壁,“我们个体工商户没什么大本钱,也没有固定资产,过去想贷款实在太难了。”陈晓盈的难处有一定的普遍性。截至今年6月,深圳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数量已达156.2万户,由于资产规模小、存续时间短、抵押物较少,普遍存在贷款额度低、融资难的问题。
个体工商户是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为解决其贷款难题,今年7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指导深圳信用(征信)服务平台、试点银行联合开发线上融资产品“个体深信贷”。结合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指标及金融机构特定需求建立信用评价模型,即时形成预授信额度,实现线上申请、线上授信、线上放款。20分钟以内即可完成全流程,大大减少了银企对接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能实现线上20分钟批贷,是因为背后有强大的数据分析做支撑。结合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要求,我们积极开展数据‘清洗’工作,涉及3.2亿条数据。同时广泛征求征信机构、金融机构、市场开办方、个体工商户代表以及相关部门意见。充分运用新技术,在保护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个人公共信用数据前提下,通过机器学习、数据挖掘等手段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实现对个体工商户的信用授信,为金融机构提供依据。”
截至10月底,“个体深信贷”累计服务个体工商22825户,提交融资申请6848笔,促成个体工商户线上获得初评授信额度3.18亿元。
王伟说:“企业信用数据可以帮助更加科学有效地配置资源。对于屡屡违法失信的高风险企业加强监管。而对于那些诚实守信企业,则通过给予绿色通道等便利化机制,使诚信企业能够有更强的获得感。”
全面提升数据质量,为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决策基础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2016年底建成上线以来,系统累计访问量超过3000亿次,日均访问量达1.3亿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用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先后与56个政府部门协同推进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参与签署45个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与17个中央部门、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合作关系。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的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要依法通过该系统进行统一归集和公示。据此可以更加具象化地生成企业的信用画像,便于市场和社会综合判断企业遵守法定义务、履行约定义务等方面的信用状况。
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经全面实现了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数据在“量”上的突破。随着大数据监测分析、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信用指数构建等数据应用工作的大规模开展,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日益凸显。
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加强数据治理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确保政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今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部署开展为期一年半的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通过完善数据标准、加强源头治理、强化问题整改和实施常态监测等手段,推动信用监管数据在“质”上的飞跃。
“为了提升企业信用数据的归集质量,我们加强了数据‘质量监测’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9月,市场监管总局上线了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监测系统,实现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常态化、自动化、智能化监测,根据评分标准对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打分考核。支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在线浏览考核结果、查看和下载问题数据。
王伟说:“在宏观管理方面,通过对特定行业、特定领域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可以对经营主体进入数量、企业经营活跃度、资产规模、市场退出、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经济指标进行评价,从而实现更加准确的宏观分析和研判,精准施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在提升信用监管数据质量上下功夫,深入挖掘数据应用,推动信用监管与智慧监管深度融合,不断增强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人民日报 》( 2023年12月13日 17 版)
(责编:杨光宇、胡永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