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22:43:52 来源: sp20241215
金秋时节,贵州“母亲河”乌江上微风习习,碧波荡漾。近日,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走进贵州乌江水系规模最大的水电站——构皮滩水电站,乌江全长1050公里,是贵州省第一大河,也是长江上游南岸最大的支流,乌江干流上修建了多个发电厂,是贵州实施“西电东送”战略的重要工程,水质、通航安全、行洪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沿岸上百万人民的生产生活以及国家战略工程安全。
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朝伟是“乌江卫士”团队负责人,2021年8月初,他带队走访乌江干流构皮滩水电站时了解到,构皮滩发电厂河段内存在大量漂浮物,严重损害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也对乌江干支流通航安全、行洪安全等造成严重威胁。“当时我们的公益诉讼检察船无法正常通行,现场还不时传来阵阵恶臭味。”
“漂浮物一旦进入水电站坝区,必将影响构皮滩水电站安全生产。”构皮滩发电厂厂长刘欣说,体积较大的漂浮物可能会直接堵塞泄洪洞,危及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果大量漂浮物涌入航道,可能影响通航安全,还对贵州“百里乌江画廊”造成严重影响。
早在水电站建立后,在距其大坝垂直距离800米的库区河面,安装了水平跨度约750米的拦漂排,用于拦截江面上从上游带来的漂浮物。无奈的是,“我们每年均定期或不定期对拦漂排附近区域的漂浮物进行打捞清运,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治。”刘欣说。
陈朝伟翻开一组办案时拍摄的照片告诉记者,近年来,由于乌江干流上游贵阳、黔南、遵义3地8县辖区内部分乡镇垃圾乱倒乱堆、沿岸部分景点管理不规范,以及乌江部分支流有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导致汛期来临时被冲入乌江干流形成漂浮物。
“漂浮物主要是生产生活‘白色垃圾’、垂钓者滞留物、捕捞用渔网、沿河枯枝烂木、甚至还有动物尸体。”陈朝伟清楚地记得,其中干流上最大一片垃圾漂浮带的面积达18.274亩。
调研中,当地检察机关发现,部分干流和支流行政职能部门多头管理、权责不清存在“九龙治水”现象,对乌江流域保护存在“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问题。
“公益诉讼无小案,背后都是大民生。”余庆县人民检察院研判后,向市、省人民检察院呈报了案件线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将乌江流域构皮滩河段公益受损案件向省委省政府进行专题汇报,由于此案涉及贵阳、遵义、黔南布衣族苗族自治州三地多个区县,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21年12月1日成立专案组直接立案办理。
乌江在贵州省境内流经多个市州,支流众多。过去,“上下游不同心、左右岸不同行”“下游很积极,上游没动静”等现象普遍存在。“各自为战”的格局如何打破?据介绍,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从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以及贵阳、遵义、黔南州等检察机关抽调60余名公益诉讼业务骨干,制定了办案工作方案,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一体化办案模式集中办理。
随后,办案组通过现场查看、走访、无人机拍摄、查阅水文资料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同时充分运用摄像机、测距仪、无人机、经纬度地图、元道经纬相机等设备辅助调取固定证据。专案组认为,贵州省乌江航道管理局及案涉地相关行政机关对乌江水生态环境安全、航道安全、公共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
2022年1月10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地区检察院向贵州省乌江航道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乌江干流航道管理、养护职责,及时清理危及乌江干流航道安全的隐患,并加强对乌江干流航道安全的监督管理和监测。
乌江航道管理局立即着手整改,清除流域河段内漂浮物、悬浮物,并对乌江全段建立定期巡查机制,便于及时发现清理航道的漂浮物。2022年4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实地查看,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进监督,乌江干流航道内已无成片漂浮物。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韩飏 记者 王亦君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