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5 10:32:50 来源: sp20241125
中新网 成都4月29日电 (杨予頔)“《四川省自然资源督察办法》(以下简称《督察办法》)探索了督察法治建设的‘新实践’,是全国首部关于自然资源督察的省级政府规章,在全国省级自然资源督察地方性立法中属于首创。”4月29日,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召开的《四川省自然资源督察办法》新闻通气会上,四川省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杨伟介绍。
《四川省自然资源督察办法》新闻通气会现场。杨予頔摄。《督察办法》共二十四条,主要包括督察工作体制、督察工作组织实施、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督察结果运用等四个方面内容,以推动实现自然资源一体化、全要素、常态化督察。
据悉,早在2004年,四川率先实施了城乡规划督查制度。“2019年以来,我省在开展了15年的城乡规划督察实践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具有四川特色的自然资源督察,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业务框架和工作体系。”杨伟介绍,随着法治建设的全面深入推进,以及自然资源督察实践的不断发展,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亟须为开展省级自然资源督察提供法治保障。
《督察办法》的出台不仅形成了督察体系构建的“新格局”、规范了督察流程设计的“新路径”、增强了督察工作权威的“新力度”,还拓展了督察有效覆盖的“新领域”,在法律法规授权开展土地督察的基础上,将法律、法规规定纳入自然资源督查的其他事项,以及国家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省级督察的重要内容。四川省自然资源督查的范畴由以往单一的城乡规划督察向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矿产等综合督察转变。
“一直以来,四川省自然资源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都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在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我们就将国家督察反馈的重点督办问题纳入省级行政执法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全面完成违法问题查处整改工作,形成了较好的联动效应。”四川省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刘晋宜表示,下一步四川省自然资源督察和执法工作将聚焦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提升工作效能,着力形成违法行为监管合力、典型案件警示合力、工作机制联动合力,提升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效能,全力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据悉,《督察办法》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正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机制,进一步补充、丰富《督察办法》,以推动《督察办法》更好落地实施。(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