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30 13:02:00 来源: sp20241130
昨天换法人准备闭店,今天搞促销刺激续费,明天卷铺盖走人再不见人影……据报道,一些早教机构频繁闭店背后隐藏一群操盘手,职业闭店人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学员分流等专业手段,帮助老板免于大额债务的同时,轻松逃避法律追责。(《北京晚报》4月14日)
预付费商家跑路,职业闭店人难辞其咎。在他们的“助攻”下,预付费商家只需交一笔相当于5%债务的费用,就可以只管拍屁股走人,把闭店的一揽子事务交给对方,而职业闭店人也使出“十八般武艺”,帮助这些商家甩掉一身债务,还不用担心将来被告上法庭。对预付费商家而言,职业闭店人是一根“救命稻草”,但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这种无耻的抵赖操作却无异于“雪上加霜”,将自己的合法权益侵蚀殆尽。
在职业闭店人看来,自己技术高超,精心设置了足够厚度的“护盾”,该吃的蛋糕都能放心吃下肚,该绕的障碍一个也不会碰。事实也的确如此。职业闭店团队首先更换了法人,他们可以放心地对预付费商家说,“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都不是你们了,跟你就没关系了”。看似简单的一招“金蝉脱壳”,就能帮助预付费商家遁于无形、逃之夭夭。再看职业闭店人找的“背债人”,多为名下无财产、无负债、无信用卡、无儿女的人群。就算诉上法庭,那些被推出来的所谓的“老板”也无钱可赔。
如此做法,已不是商业操作了,而是纯粹的诈骗行为。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属于合同诈骗犯罪。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就属于立案追诉的范围。审视职业闭店人的作妖行径,实质是骗取公众钱财,符合合同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
在现实中,为了“割韭菜”利益最大化,这些职业闭店团队甚至直接“下场”,连“代人”做戏的外衣都不要了。他们更换了法人,却不会急着关店,而是不动声色地大搞优惠促销,“赚完最后一波充值再消失”,将顾客玩弄于股掌之中。其所侵占的不法利益,理当依法如数返还受害的消费者。
职业闭店人的一番操作,充分预估了“市场行情”:识别恶意闭店难度大,顶着经营不善、正常转让的帽子,内外联手、暗箱操作,的确很难被外人察觉;消费者维权成本过大,选择司法维权,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就算能追回来一部分预付款,也弥补不了付出的代价,所以很多消费者选择了沉默。
但正义不能沉默。职业闭店人上下其手、助纣为虐,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肆意侵犯,更扰乱了预付款消费领域。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让不法分子承担违法成本。与此同时,也得加强源头治理,严格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审核和股权变更,避免随意拉人“背锅”,以有力整顿还预付费消费领域一片净土。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