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06:35:34 来源: sp20241216
近日,欧洲理事会发布《战略议程2024至2029》,为欧盟未来几年的政策方向提供指导。文件称,鉴于欧洲所面临的安全威胁和北约内部的脆弱性,全力推进欧洲防务一体化已刻不容缓。
欧洲媒体称,若欧盟希望区域利益和需求得到保障,其首要任务是摆脱当前不适应欧洲实际的安全架构,转而建立一个适当且务实的“新欧洲国防架构”。这一架构需向外界展示欧洲对威慑理论的理解,包括核威慑的考虑,同时为欧盟成员国应对冲突和其他威胁提供指导。
为达成上述目标,欧盟新一届领导层应在欧盟对外行动署支持下,召集欧盟团体、研究机构以及成员国和盟友,在2030年前制定新的战略目标。同时,新领导层还需更新2022年《战略指南针》中的军事采购内容,并建立威胁分级制度,以便欧盟军事参谋人员据此制定行动纲领,调整并指导成员国开展军事行动。
在“新欧洲国防架构”下,欧盟各成员国及准成员国均应对欧洲大陆的未来安全持共同立场。在此基础上,即便未来欧盟吸纳新成员国,也能形成一个“安全连续的统一体”,在安全理念、防务需求和行动准则等方面保持步调一致。
分析人士指出,当前推动欧洲防务一体化的关键环节,在于强化欧盟在地区事务中的作用,特别是处理准成员国之间或内部安全与政治问题。这不仅需要外交努力和资金支持,还需要军事力量作为支撑。一旦得到这些保障,欧盟将实施“共同安全与国防政策行动”,以确保各准成员国的稳定与统一,根据准成员国的请求在其领土上部署“前沿防务部队”。此外,根据《战略指南针》要求,欧盟需在2025年前具备完全的快速部署能力,调动最多可达5000人的快速反应部队,并在2030年前扩大其规模。具体可参照1999年欧洲理事会在赫尔辛基会议上要求建立的欧洲快反部队规模,即5万至6万人。
在此基础上,欧盟还应更频繁地介入和指导成员国及准成员国的威胁评估和实兵演练等活动,以增强欧洲各武装部队之间的协调能力和互操作性,从而建立“可信的欧盟威慑”。
文件称,欧洲防务一体化必须建立在发展本土化防务工业的基础上。为此,应建立一个可靠、高效的“欧洲防务采购联合体”,以整合并统一目前几乎呈碎片化的欧洲防务市场。在此期间,欧盟各成员国应打破本国防务工业的垄断,积极采购其他成员国的军事装备。
此前,欧盟已出台《欧洲国防工业战略》及配套的“欧洲国防工业项目”,从两方面鼓励欧洲防务企业间的合作:一是鼓励各成员国在武器装备研发和采购方面进行联合投资;二是促进各防务企业共同研发新型军事技术和能力,增强应对危机的韧性。欧盟的目标是到2030年,各成员国40%以上的防务装备通过内部合作获得,50%以上的防务投资在欧盟内部落实。(李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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