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15:00:31 来源: sp20241105
文/赵斌
近日,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相继提示:严禁对已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进行“强制刷脸”核验,严禁发生不“刷脸”不能入住问题。
除了酒店,还有哪些“脸”可以不刷?之前刷的那些“脸”有哪些风险?怎么维权?
什么情况属于“骗脸”?
从事网络安全研究和应用的高级工程师、中科锐眼(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赵洪宇在接受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不能出示公安机关等合法手续的强制人脸识别,一般都是不合法的。
赵洪宇表示,2021年下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2023年国家网信办公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等都对人脸识别信息的采集、存储、使用等进行了规定。相关规定明确指出,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需取得个人同意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以外,人脸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或者依法取得书面同意。
赵洪宇表示,按照规定,必须告知除了“刷脸”有其他身份识别方式,否则有“诱导”客户人脸识别的嫌疑,也是违法的。
近日,戴着卡通面具去售楼处看房的视频在网上蹿红。售楼处通过人脸识别来确定客户是否来过、属于哪个渠道,以此来确定给予什么价格折扣和售楼提成支付给哪个团队。
赵洪宇表示,此类做法也不合法。在公共场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除非个人单独授权同意,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一旦被“骗脸”,风险不容小视。赵洪宇表示,部分机构或企业可能出于商业利益或其他目的,滥用收集到的人脸信息,如进行价格歧视、精准营销等,从而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此外,如果人脸识别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可能会遭受黑客攻击,导致大规模的个人信息泄露,如果这些信息被用于“AI换脸”等诈骗犯罪活动,后果不堪设想。
能把“脸”找回来吗?
“刷脸”有风险,之前未经个人同意而刷的那些“脸”能找回来吗?
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智娟在接受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2021年,在被称为“人脸识别第一案”终审判决中,维持判令野生动物世界赔偿涉嫌因人脸识别被侵权的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增判野生动物世界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指纹识别信息。
在非法采集和使用包括人像在内的个人信息方面,惩处的尽头不只有经济赔偿。
何智娟表示,出售个人身份信息数量达到法定界限,或者违法所得超过5000元,就达到立案标准;同时,如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或出售导致受害人巨额财产损失甚至抑郁、自杀等,则属于情节严重,这都有可能导致行为人构成犯罪。
何智娟说,如果被转卖或泄露的人像等个人信息被犯罪分子用于诈骗,根据具体情节证据,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人有和诈骗行为人构成诈骗罪共犯的可能。
赵洪宇表示,应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范围、数据处理规范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为技术的合理使用提供法律保障。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