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发布 黑辽检察机关合力办理虚假婚姻登记案

发布时间:2024-11-15 05:30:49 来源: sp20241115

   中新网 北京1月26日电 (记者 张素)实践中,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会带来不少“后遗症”,受害者则面临维权举证难、申请民政部门撤销难、通过诉讼途径获得救济难等诸多困境。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发布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其中“黑辽检察机关督促撤销方某被冒名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颇具代表性。

  案情显示,修某以“方某”身份信息办理假身份证,2012年6月,其冒用“方某”身份与杨某在辽宁登记结婚,2013年10月双方协议离婚。2016年10月,修某冒用“方某”身份,与王某在黑龙江登记结婚,2019年法院缺席判决离婚。修某在上述婚姻中各育有一子。

  2017年8月至11月,修某多次冒用“方某”身份办理贷款,方某发现身份信息被冒用后,向公安机关报案。2021年3月,公安干警带修某、王某用“方某”身份再次办理结婚登记,同日申请离婚登记未能成功。同年4月,方某发现自己再次被结婚后,多次上访均未得到解决。同年12月,修某犯盗用身份证件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修某冒用“方某”身份因打架斗殴被多地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2022年,哈尔滨市某县检察院在办理公安干警滥用职权案中发现修某冒名婚姻登记线索,因线索涉及两省多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将部分监督线索移送至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黑辽检察机关跨省协作,依职权进行监督。

  26日在北京举行的典型案例发布会上,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吴立英介绍,黑辽两省检察机关按管辖区域各自组成三级检察院一体化办案组,兵分两路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办案组采取调查核实、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公开宣告送达等方式,分别向冒名婚姻登记地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民政部门依法撤销了案涉婚姻登记;协调公安机关为方某消除了被冒名的行政处罚记录。

  此外,黑龙江检察机关协调卫健委对修某冒名生育所涉出生医学证明登报声明作废;建议民政部门将修某列入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惩戒名单;向法院制发审违和再审检察建议,撤销了缺席离婚的民事判决。辽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了解到与修某缔结婚姻关系的杨某意外身亡,家中老母幼子生活困难后,依法向“一老一幼”发放司法救助金,并促成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变更。

  “检察机关介入反向监督非常必要。”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在会上说,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可以彻底解决受害者面临的诸多问题,特别是使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余凌云还表示,本案体现出“行刑反向衔接的拓展”,后续应适时扩大行刑双向衔接的范围。他提出检察机关反向监督要形成制度化效果,实现从“个案”到“类案”,立足于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常态化治理。他说,公诉部门和行政检察部门应更加密切合作,就已判决的公诉案件中涉及行政机关的事实部分进行研究,确认是否需要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及时跟进履职。

  另据吴立英介绍,黑辽两省检察机关在“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活动中,共办理涉虚假婚姻登记案件49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还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办理虚假婚姻登记案件协作配合机制,以“我管”促“都管”,共筑婚姻家庭保护“同心圆”。(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