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4 16:30:26 来源: sp20241124
中新社 北京3月26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3月26日,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于洪臣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于洪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其受贿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于洪臣有多年足球管理工作经历。他于2012年被增补为中国足协副主席,彼时正值中国足坛掀起规模空前的“反赌扫黑”风暴。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于洪臣先后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党委书记、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任、中国田径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联赛晋级、职务竞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2254万余元,其中350万元未实际取得。
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洪臣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其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个足球俱乐部在联赛保级、赛事活动、裁判判罚、球员转会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破坏足球领域公平竞争秩序和行业生态环境,给国家足球事业造成严重损害;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具有酌定从重处罚情节。鉴于其受贿350万元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受贿赃款部分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报道,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于洪臣“靠足球吃足球”“靠田径吃田径”,13年间先后接受贿赂54次,共有18项受贿犯罪事实。于洪臣进行最后陈述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忏悔,并向全国球迷道歉。
“以我的犯罪行为作为反面的教材、反面的典型,更多地警示教育后人,不要像我一样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不要重蹈覆辙,给国家事业造成伤害。”于洪臣说。
值得注意的是,于洪臣的受贿犯罪事实涉及多家足球俱乐部以及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陈永亮等个人。就在于洪臣案一审宣判同日,3月26日,陈永亮被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5年至2022年,陈永亮在8年间非法收受20多个俱乐部、地方足协及个人给予的人民币总额高达1934.44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他先后四次给予于洪臣人民币共计90万元。
3月26日,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原总经理、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董铮,一审获刑8年。董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称自己“没能拒绝中超不良圈子文化的侵蚀”。(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