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12:01:18 来源: sp20241227
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记者吴雨、张千千)中国人民银行26日发布消息称,为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更好发挥非银行支付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作用,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国务院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为落实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出台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六章、七十七条,旨在细化条例规定,为支付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实施细则明确了行政许可要求,细化了支付机构设立、变更及终止等事项的申请材料、许可条件和审批程序,持续提升监管规则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实施细则细化了支付业务规则,明确支付业务具体分类方式和新旧业务许可衔接关系,实现平稳过渡。
实施细则规定用户权益保障机制和收费标准调整要求,充分保护用户知情权、选择权。实施细则还细化了监管职责和法律责任,强化支付机构股权穿透式管理,防范非主要股东或受益所有人通过一致行动安排等方式规避监管。
此外,在过渡期安排方面,实施细则明确,已设立支付机构应在过渡期结束前,达到有关设立条件、净资产与备付金日均余额比例等要求。过渡期为实施细则施行日至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不满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做好条例和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工作,督促支付机构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本,坚守合规底线,坚持守正创新,推动非银行支付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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