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北京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答网民关于“建议加快受水灾后的定损和补偿工作”的留言

发布时间:2024-12-16 02:40:38 来源: sp20241216

  近期,有个别来自北京、河北等受灾地区网民反映,夏秋季节洪涝灾害后,定损和补偿工作进展慢,影响正常生产生活。

  财政部、北京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收到中国政府网转去的网民留言后,认真研究办理,作出如下答复:

  财政部表示,已加大支持力度,快速预拨资金,全力支持防汛救灾工作。一是按现行政策规定,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及时向地方预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由受灾地区用于做好应急抢险救援以及应急救助、过渡期转移安置、倒损房屋恢复重建等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二是采取超常规措施,预拨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补偿资金15亿元,对国家蓄滞洪区运用期间群众的农作物、专业养殖、经济林、住房、家庭农业生产机械等水毁损失予以补偿,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下一步,将督促地方抓紧落实相关政策,推进救助补偿工作。

  来自北京市的网民马**(手机尾号1432)反映,灾后房屋评估已被定为危房,地基塌陷倾斜、墙体开裂、柱子倾斜、屋顶漏水,后来住建委委托第三方实地调查却说是“局部隐患”。对此,北京市人民政府答复称,本着让受灾群众入冬前回家、温暖过冬的工作原则,北京市针对“23·7”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出台了相关受灾人员救助政策。居民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经专业评估机构进行房屋安全评估,确认为危房且符合救助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标准给予房屋修缮和重建补助。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组织实施中。

  另一位来自北京市的网民张*(手机尾号0090)称,灾后房山区被水淹的地区农田果树几乎绝产,没听说有政策性农业保险。对此,北京市人民政府答复称,北京市于2007年建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组织实施。“23·7”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发生后,相关承保机构已经组织对当年投保的受灾农户实施了保险理赔。后续,相关部门会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宣传,留言网民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保。同时,北京市针对“23·7”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出台了一系列受灾人员救助政策。如留言网民因此次灾害切实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符合相关救助条件的,可以按程序提出申请。

  来自河北省的网民马**(手机尾号7251)称,洪灾过后家具家电、衣物服饰、生活用品全部损毁,只好在外租房住,安置费也不够,没有单位到家里定损。对此,河北省人民政府答复称,洪灾发生后,河北省立即组织力量对双塔区所辖全部小区住房进行安全排查,均未发现地基沉降、倾斜、变形以及承重墙体开裂等住房安全隐患,居民可正常居住。网民所在小区位于小清河分洪区,根据《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国务院第286号令)第十一条规定:“违反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规划或者方案建造的住房水毁损失不予补偿”。2023年10月11日,涿州市水利局已向小区所有业主解释相关补偿政策,蓄滞洪区内非法建设的商品房不享受蓄滞洪区补偿政策,小区业主表示理解。目前,物业已明确,小区内所有一楼的受灾业主减免三年物业费用。下一步,河北省将加快损毁农房鉴定和恢复重建。对倒塌或鉴定为D级农房且只有唯一住房的农户,持续跟踪;对其中需由政府安置的农户,建档立卡,精准施策,确保安全温暖过冬。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