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施治守住药师不搭售药品的底线

发布时间:2024-12-27 11:12:14 来源: sp20241227

  张智全

  近期,一则“感冒花了12万元”的短视频冲上微博热搜,迅速引起广大网友热议。虽然这是一则带有娱乐性质的视频,其内容存在表演成分,但视频背后折射出的一些药品市场乱象值得深思。在搜索引擎、社交平台上,“感冒花费2000元”“药店药品价格比网上卖得贵三四倍”“药店买药被捆绑搭售一堆药品”等相关话题也频频引发讨论。(1月10日《法治日报》)

  实体药店的药价高于线上,这样的现象由来已久。一些消费者将药品在线下的售价与网上作对比,结果发现,一旦经过药师的捆绑搭售,购药成本就会大幅提高。药店利用消费者对药师的信任,如此过度促销,不仅提高了消费者的购药成本,也导致成批药品被浪费,最终加大医疗压力,危害不容小觑。

  药师搭售药品的乱象与药师自身的规则意识不足有关。守住“药师就是药师,不是药品推销师”的底线,应是药师最起码的职业素养。事实上,稍有良知的药师都具备这一文明素质,从不利用指导用药的名义向消费者搭售药品。这种职业素养对那些唯利是图的药师既是鞭策,也是要求。所有药师都应把捍卫职业素养、增强规则意识作为职业道德的一部分,须臾不可忘。

  守住“药师不当推销师”的执业底线,既需要唤起药师内心的规则意识,也需要外部的“挤压效应”。不少药师背弃职业道德,甘当搭售药品的“帮凶”,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当前药店收入主要依赖于药品差价买卖而非药学服务,这种商业模式使得一些药师为提高收入而不得不选择卖药,逐渐让自己从用药指导者变身为药品“推销师”。另一方面,对于药师这种本末倒置的执业行为,目前仍缺乏必要的法律刚性约束。这从某种程度上也纵容了药师搭售药品的行为。

  不论是《药品管理法》还是《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针对的主要是药店乱定价行为,而非药师参与搭售药品的行为。法律刚性约束的缺失,不仅让药师的身份游离于合理指导用药和越界售药的模糊地带,也让药店给药师加码药品销售任务变得有机可乘。

  不让药师越界搭售药品,需要综合施治。监管部门要对药店强迫药师违规搭售药品的行为依法依规监管,规范药店销售行为。为了药师行业的长远发展,还要建立起规范的药师服务模式,不能让药师被目前的商业模式所困。

  长远来看,治理药店销售乱象,要加大行业立法。药师越位搭售药品,本质上反映了当前我国药师行业在立法方面还存在不足。为保障患者安全用药,2023年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药师法草案。药师法的出台将从法律层面明确药师责任、权利和义务,为药师行业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律保障,让其执业行为有法可依。此外,鉴于搭售药品行为关涉药店营销规范,因此在加快推进药师法立法步伐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出台与之配套的药房法,规范药店的销售行为。

  草不锄则田荒,治理药师捆绑搭售药品而致消费者购药成本大幅提高乱象,就是要把解决当前问题的治标之举和解决长远问题的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实现治理的良性循环。如此,才能让药店和药师在法律、自律和社会责任的共同引领下,确保线下售药回归保障患者科学合理用药的正确定位。漫画/王铎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