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5 12:09:33 来源: sp20241205
中新网 1月3日电 据中国足协官网消息,中国足协1月3日印发《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俱乐部和球队名称管理规定(试行)》(简称《规定》)。
《规定》提到,俱乐部可在2024-2028赛季期间对所属球队进行冠名。冠名企业或品牌必须具有合法资质和良好的社会形象。所冠名称应使用汉字字符,应为企业或品牌名称,不包含商品或服务类别、组织形式等,不得出现集团、公司、企业等词组,且符合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相关要求。
俱乐部所属球队不得接受俱乐部股东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包括与其相似的汉字或词组)的冠名;不得接受博彩、烟草等赞助商的冠名。
冠名内容应符合职业联赛的形象和品牌战略,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
一支球队仅可接受一个赞助商的冠名。不同俱乐部的球队不可被同一赞助商(包括其前十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冠名。
参加职业联赛的球队,全称应规范为:“俱乐部全称+所冠名称+队”;简称应规范为“俱乐部简称+所冠名称+队”。俱乐部青训梯队名称参照本条执行。
中国足球协会关于印发《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俱乐部和球队名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