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不足 如何托起返乡农民工的幸福晚年?

发布时间:2024-11-19 05:56:29 来源: sp20241119

  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不足,但老人宁愿留守也不进城

  如何托起返乡农民工的幸福晚年?

  阅读提示

  退休农民工返乡,留守老人不愿进城,农村快速“变老”。然而农村养老资源有限,有的进城务工者为照顾老人不惜返乡。专家表示,农村养老问题靠单一主体很难解决,政府、市场、社会、家庭需共同发挥作用。

  今年50岁的周萍,2017年到安徽省淮北市打工。如今,她正在为自己的养老问题发愁。

  “城里退休老人都有养老金,少的一个月也有几百元,我也应该早点买养老保险的,现在确实后悔了。”周萍告诉记者,自己的父母有4个子女轮流照顾,而到了自己这代,只有一个孩子,而孩子也要工作养家。“等我们老了也不能光指望儿女。”周萍说。

  随着大量农民工退休返乡,加上留守老人难离故土,农村正在快速“变老”。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生活在农村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比重为23.81%,比城镇高出7.99个百分点。面对相较城市更加紧张的养老服务资源,返乡农民工如何养老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留守老人不愿进城

  在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的一个小村庄,有一个不到30平方米的口腔诊所。没有患者的时候,张万峰喜欢躺在小炕上玩手机。5年前,为就近照顾渐渐衰老的父母,他从100多公里外的城镇搬回了老家。

  年轻时,张万峰离乡进城谋生,在吉林省松原市开了家口腔诊所,并在当地安家。

  在松原生活的十几年间,张万峰不是没想过接父母一起生活。“但老人进城后极不习惯,反而容易憋出病来。”张万峰说,“这几年,父母年龄越来越大,身体也不好。尤其我妈还有心脏病和脑梗,每年都要住几次院,就怕哪天严重了,连最后一面都见不上。”

  几经权衡,张万峰回到农安县买房,在县城和老家中间位置的乡镇重新开了一家诊所,上下班通勤只有10多公里,照顾父母也方便。

  不少进城务工者都面临着和张万峰一样的难题:年轻时进城工作安家,本打算站稳脚跟后接父母进城,然而,老人在农村生活了大半辈子,有着根深蒂固的故土情结,难以适应城市生活。城里楼房不如老家平房自在、和年轻人的生活习惯差异大、不想给儿女添麻烦……多重因素导致留守老人不愿进城和儿女共同生活。

  年近60岁的姜源老两口可谓谈“城”色变。在长春工作的女儿每次回来都想让他们进城住一段时间,但习惯了村里的宁静自在,两人总是找借口推脱。“我们现在身体还行,农村能种地养鸡,生活成本也低。”姜源说,“在城里睡不着觉,待着上火。”

  老年农民工返乡现象突出

  根据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农村老年人年龄结构、空巢率、健康状况等指标均较城镇更加严峻,在经济收入水平和养老服务费用承受能力等方面均与城镇差距较大,许多地方村庄空心化、农民老龄化、老年农民工返乡现象比较突出。

  “我国农村‘未富先老’问题突出,从经济保障看,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金尽管覆盖面广,但水平偏低;从养老服务的供给看,老年人主要依靠家庭来养老,但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叠加农村成年子女外出务工等因素,导致农村家庭养老的照顾主体缺失,家庭养老难以为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李杏果说。

  “孩子的工作生活压力也很大,双方加起来四个老人,我们是真不想给孩子增加负担,如果能有上门居家服务就好了。”姜源说。

  李杏果告诉记者,农村市场化、社会化养老服务起步较晚,发展相对滞后,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直处在发展的薄弱环节,养老服务设施十分缺乏。她指出,这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农村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有效需求不足,收入水平低也限制其对养老服务的消费。长远来看,发展市场化、社会化的养老服务是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必由之路。

  综合施策解决农村养老难

  近日,民政部联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在全国层面专门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出总体性、系统性部署。《意见》明确,到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每个县(市、区、旗)至少建有一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省域内总体乡镇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

  “政府应将农村养老服务所涉土地、税收、设施、组织、人员、资金投入等要素的相关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将分散的、碎片化的政策进行整合,形成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统一规划,推动农村养老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融合。并通过重点考核、督办等举措,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李杏果认为,农村养老问题仅靠单一主体很难解决,政府、市场、社会、家庭等均应参与其中发挥作用。

  政府在统一规划之下,应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农村养老服务的开放力度,增加财政资金的撬动力度,通过完善土地、税收、财政、人才、信贷等各种激励政策,激发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尤其是要激励企业、村集体、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要充分尊重、激发农村养老的自治实践,鼓励村集体、老年协会、志愿服务组织等基于本地实际、探索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还要充分利用留守农村的活力老人、妇女等劳动力,打造一支基于本地、靠得住的农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李杏果说。

  (部分受访者为化名)

  (工人日报 记者 柳姗姗 彭冰)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