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借用证券账户,“超级牛散”章建平被顶格处罚

发布时间:2024-08-25 07:19:27 来源: sp20240825

   中新网 8月19日电(中新财经记者 谢艺观)“超级牛散”被顶格处罚!

  证监会此前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章建平和方德基被证监会处以50万元的顶格罚款。

  截图自证监会官网。

  具体看,章建平、方德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4年7月15日,“方德基”国泰君安证券普通户开立于国泰君安证券某营业部。同日,“方德基”国泰君安证券信用户开立于国泰君安证券某营业部。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10月27日,方德基将上述证券账户出借给章建平使用。章建平借用上述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证监会认为,章建平、方德基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出借自己证券账户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章建平和方德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双双处以50万元罚款。

  对于投资圈的人来说,章建平并不陌生。公开资料显示,章建平在20世纪90年代以5万块钱入市,曾创下“5年时间身价翻150倍”的神话。他在投资圈内小有名气,人称“章盟主”,是A股市场的一线游资。

  而方德基是章建平的岳父。以往报道显示,章建平与妻子方文艳、岳父方德基,曾现身多家上市公司股东名单。根据上市公司此前的一份公告,三人构成一致行动人,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证券报报道称,章建平平时为人低调,在二级市场上更多采用的是一个叫“方文艳”的马甲号。“方文艳”曾多次出现在抚顺特钢、新华医疗、正虹科技等数十家上市公司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上。

  中新财经记者注意到,《证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意味着,在这起案例中,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用人,都被处以顶格罚款。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处罚并非没有先例。

  在2023年证监会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当事人李鹏臻违规借用亲属账户炒股,被顶格处罚50万元。当时,证监会即指出,《证券法》第五十八条明确将自然人纳入禁止出借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规制范围,自然人借用他人证券账户违规从事证券交易的,即构成对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的扰乱,相应行为是否发生于亲属之间、距《证券法》施行日期的时间间隔等因素,均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构成要件。

  截图自证监会官网。

  而早在2015年,证监会就曾发布公告指出,一段时期以来,部分机构和个人借助信息系统为客户开立虚拟证券账户,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买卖证券,违反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证券账户实名制、未经许可从事证券业务的规定,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股票市场秩序。

  2019年,证监会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720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证券账户的实名开立和使用是证券账户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资本市场安全稳定运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证监会不断加强证券账户实名制管理,积极采取措施防范账户出借、身份证件出借可能导致的风险。(完)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