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5:09:23 来源: sp20241109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李舒瑜)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全力构筑新时代法治高地,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明确,支持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和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港澳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试点。支持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地区、外国律师事务所加强国际商事法律服务、跨境争议解决等合作,在港澳和国外特别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决定》提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公证机构开设涉港澳企业公证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海外申请、对外投资、股权转让等多方面综合公证服务。鼓励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探索与港澳建立公证行业之间相互委托调查核实机制。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惠民举措,探索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申请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
根据《决定》,人民法院应当推动健全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发布。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探索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注册的港资、澳资企业选择港澳作为仲裁地和适用港澳法律解决合同纠纷。鼓励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检察机关、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公益组织等整合力量资源,探索与港澳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机制。
《决定》还提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出台便利参与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的境内外法律人才出入境和停居留的举措。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