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05:04:51 来源: sp20241216
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姚均芳、刘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做好企业债券职责划转相关工作,根据相关部署,证监会及其相关机构20日发布一揽子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相关制度规则。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宣布,将于2023年10月23日9时起正式启动企业债券受理审核等工作。
证监会公告指出,按照统一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促进协同发展的思路,将企业债券纳入公司债券管理体系。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过渡期至2023年10月20日结束。过渡期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负责企业债券受理工作,同时取消企业债券原预约申报环节。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自2023年10月20日17时起,不再受理企业债券项目。
根据公告,在审核注册安排方面,交易所负责企业债券审核工作,并报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申请文件、审核注册程序等,按照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相关制度规则执行。
据悉,北交所在与沪深交易所共同参与企业债券承接相关工作的同时,还将以此为契机推进信用债市场建设,逐步搭建信用债市场基础制度框架,推进建设北交所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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